关于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
员工作细则》与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1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使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决定举办2016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6年10月26日-11月11日
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专题报告、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组如下:第一组:商学院党总支部(培训负责单位)、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部、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党总支部和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三、培训对象: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没有成立分党校的支部与学院分党校联系,将发展对象送培)
四、培训内容:
参考内容:1.党史;2.党的信仰和宗旨;3.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奋斗目标;4.党员的义务和权利;5.党内政治生活准则;6.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8.发展党员材料撰写的注意事项;9.观看共产党员网中《永远在路上》(http://xuexi.12371.cn/2016/10/19/VIDE1476840301622558.shtml)电视专题片。
五、培训要求:
1.各组负责单位要明确专人组织学员集中听课、分组讨论、学习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指定一名学生骨干担任学习小组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学员的签到、考勤、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和组织工作。
2.发展对象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凡因事因病请假2次或旷课1次者,取消其学员资格,暂缓发展。
3.各分党校要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台账,材料及时归档。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党校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