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包括实习、实训、实验教学) 是教学的主要环节和基本组织形式。课堂教学质量是决定整个教学质量的关键。课堂教学的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基本的管理活动,是整个教学运行管理的重点。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处于主导作用地位,为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根据《湖南人文学科技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院政发〔2006〕33号)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任课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二)、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新教师或新开课教师必须先试讲,经本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认定,取得课程任教资格;
(四)、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教,勇于创新,积极吸收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
(五)、既教书又育人,既能关心爱护同学,又能严格要求、管理学生。
二、教师备课
(一)、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好教学直观教具、声像资料及教学课件等准备,教案要常备常新,努力克服和防止随意性,不上无准备的课。
(二)、教师应熟悉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的,把握教材体院及各章节的内在联院,了解与本课程前后衔接的相关课程,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收集资料,要了解本学科知识和科技前沿、教改动向。从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着手,把握课程的教学内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消除疑点,做到理论联院实际,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三)、备课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心理学理论,采取恰当的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充分合理地利用时间,既要消除容量不足现象,又要避免容量过饱和现象。
(四).教师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提倡集体备课。各教研室要定期组织同一课程的任课老师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的主要任务是落实贯彻教学大纲,研究教学进度,确定教学重点、难点、疑点,选择安排作业以及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与体会等。在教研室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教师个人撰写备课教案。
(五)、教师备课必须采用学校统一发放的备课用纸,认真填写好各项具体内容(如教学目的及要求、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方法等)。
(六)、教案要有超前性,任课教师应在授课前二周写出教案,保证备课至少有一周以上的余量。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应在开课前,至少写好全部讲稿的三分之二,教案可有详案、简案;新教师、开新课教师宜用详案。
(七).教师上课必须采用本期准备的新教案,教案书写必须符合规范模式。
(八)、本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教研室要定期对教师备课教案进行检查(包括期初检查、平时检查、期末检查)。开学后第二周周二下午为教案初查时间。初查之后,根据情况进行平时抽查,学期结束时将教案交院存档,进行总查。
(九)、教案检查结果记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并作为评优、晋升职称的依据。
三、教师上课
每位任课教师必须认真组织教学、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按照预定的教案讲好每一堂课,完成教学任务。基本要求是: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课堂结构紧凑,注重讲课艺术,语言清晰准确,板书工整有序,尊重学生、诲人不倦。
(一)、教师应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上好每一堂课。
(二)、教师上课前应整理衣冠,做到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大方,不准穿背心、裤衩、超短裙、拖鞋及奇装异服上课。
(三)、教师至少应于上课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准中途出入教室。实验课中间不休息,可提前相应时间下课。教师缺课、误课,报学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教师应站立讲课,如因身体有病,征得院领导同意可坐着讲课。违者初次批评教育,再次违反报学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教师必须带教案上课,无教案上课作教学事故处理。
(六)、教师应把握好45分钟,保证恰当的授课容量,不得整堂做练习,或擅自改为学生自习。
(七)、教师讲课应做到: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疑点消除,语言清晰,音量适度,并尽可能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板书规范工整,组织严密。
(八)、院教学督导组每周随机听评一位教师1节课,听课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三、作业
作业布置与批改是课堂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学生作业也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理论联院实际,巩固教学成果,加强技能训练的重要手段,对于学生加深理解,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助于学生智力和创造才能的发挥。每次课原则上都要布置作业。
(一)、学生作业的内容一般有阅读教科书和有关参考资料,预习思考题、讨论题、各种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复习习题和适量的实践作业。
(二)、教师布置的作业应符合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作业的量要适当,覆盖面、深浅度、难易度要适中,每次作业都要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作业内容要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实际应用能力的提高。
(三)、教师批改作业的方式,要以全面批改为主,以便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用红笔批改作业。作业批改应指出错误,每次批改均应有计分,批改时间,并及时登入记分册,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
(四)、教师要及时收交、批改、发回作业。教师要及时进行讲评,共性问题可在课上解题,个别问题可个别解疑,及时给学生指出作业中的错误,以便改进;对于不合格的作业要发回重做,无故迟交或不交的作业除课堂批评外,不给分或扣分。
(五)、各学科的作业量,学生的完成情况、教师的批改情况由教研室和院里进行检查,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内容。
四、辅导答疑
(一)、辅导和答疑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因材施教、消除学生疑问的重要手段。
(二)、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答疑活动。
(三)、辅导和答疑应以个别进行为主,除非遇到普遍存在的问题,一般不向全班辅导。
(四)、任课教师下班辅导一般安排在技能训练或晚自习时间进行,每周1次,全期未按要求下班辅导者,作教学事故处理,并通报批评。
五、停、调课
(一)、教师在一个学期内必须全面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不准随意请人代课和私自调课。
(二)、教师因公或因病、产、婚、丧假、读研等原因,不能按课表规定时间上课的,可以申请调课或代课。
(三)、下列情况不准调课
① 兼任校外课程或私事。
② 参加一般性参观、比赛、游览等活动。
③ 没有办妥请假手续的。
(四)、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时间超过一周,一般应另行安排教师代课。代课需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找到代课教师,经院领导审核备案,方可代课。
(五)、教师因故不能按课表规定时间上课,时间不超过一周时,可与其他教师对调上课时间,或利用自习时间补上,教师调课时需由本人预先提出申请,由教学秘书登记并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调课。
(六)、教师申请调、代课,均应填写“调、代课申请单”,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师因病重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其他教师代为办理。教师办理调、代课手续前,均应办妥请假手续。
(七)、教师代、调课应于授课前一天办理,因急病需调课的,必须提前一小时以上通知院教务秘书,然后补办请假、调课手续。
(八)、对因公、因事批准请假的教师所缺课程,应当要求补上,补课时间由院教务秘书协调,通知补课教师执行;凡事先未经院教务秘书安排的补课,概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九)、对没有办妥请假、调课手续,私自调、代课者,或擅自改自习者,以旷教论处,记载为教学事故。
(十)、对举行的全院性活动需要停、调课的,必须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备案。
六、日常检查
(一)、教学巡查
按照院教学巡查制度,院领导与院教学督导组不定期巡查课堂教学情况,对教师上课迟到、早退、空堂等违规现象,或教师上课组织教学不力,任学生自由散漫(如打瞌睡、讲小话、看其他书籍、迟到、早退等)而不加以制止,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二)、授课进度和教学日志检查
教师授课进度严格按授课计划进行,若发现授课进度零乱,与授课计划不符,则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确因学生学习原因需对授课进度进行调整,需书面写申请,经院(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方可执行。
教师上完一次课后,均应认真、全面、详细、实事求是地填写教学日志,若发现不填写教学日志或填写不详细、不真实,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作业检查
院领导与院教学督导组对学生作业每月检查1次,作业量不低于规定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批改。
(四)、教案检查
院领导与院教学督导组对任课教师教案以教研室为单位每月抽查一份。每学期对全体教师的教案全面检查一次,抽、检查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
(五)、听课检查
院领导与院教学督导组不定期随机进课堂听课,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教师之间也要相互听课,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教师听课应先要使用听课笔记本认真记录,听课笔记本期末交院存档。
被听课教师应督促学习委员及时在《班级教学日志》中填写听课教师姓名,以备查核。
七、教学后记
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要认真撰写课程教学后记,对课程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