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实习是学生接触社会、深入生产实际、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保证专业实习的顺利进行,提高专业实习的质量,按照学校对实习和实训工作的要求,根据本院的工业实习大纲和《开云(中国)本(专)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控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指导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工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按规定
完成实习任务。
(二)、认真填好实习日志,完成实习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及个人实习小结。
(三)、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制度以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实习操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纪律。如有违反实习纪律且情节严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院里可令其返回学校,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并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
(四)、讲文明,懂礼貌,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着装要大方得体,学生进入车
间(科室)不得穿背心,短裤及拖鞋等。
(五)、如对实习单位安排有意见、建议或要求,应主动和指导教师或实习带队教
师反映,学生不得擅自出面交涉。
(六)、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
两天以上者需要有医院证明并要向分管实习的院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因请假导致实习时间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必须重新实习。
(七)、实习期间要按实习所在单位的要求,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实习
现场,对不听劝阻执意外出者,按无故旷课处理。
(八)、无故旷实习1天,由指导教师批评教育,令其写书面检查;旷课2天者给
予通报批评;旷课3天者,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九)、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实习日志,实习小结等材料上交到
带队老师处,对不交以上材料的学生,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