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材环院政〔2018〕34号
关于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
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附件: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印发
附件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科竞赛是学生能力提高及素质拓展的重要途径。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宗旨
学科竞赛是在紧密结合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开展的活动。学院通过各级各类竞赛的开展,促进学院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在教学改革中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协作精神、理论联系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生个性化教育的开展,学生创新、应用能力的培养等诸多方面起到推动作用。
二、竞赛类型与项目
(一)全国性学科竞赛:指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二)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三)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的与上述竞赛项目对应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三、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指导老师等人组成。
(二)实验室工作职责。负责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竞赛文件,确定竞赛承办单位,审核竞赛所需经费,审定获奖及奖励金额。检查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落实获奖学生的学分奖励。
(三)学院工作职责。负责竞赛的宣传、申报、组织、报名、培训及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场地等。竞赛结束后起草所承办竞赛工作的总结材料,并报教务处。同时收集、整理相关竞赛材料并归档。
(四)指导教师职责。各类竞赛项目应组成指导教师组,设项目负责人1名,指导教师若干名,主要职责是:选拔与确定参赛学生、研究与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与实施培训内容与过程,按竞赛组委会和学校要求完成竞赛的全过程。。
四、奖励
(一)学院对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实行学分奖励。学生须执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到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按相关文件精神奖励学分。
(二)学院对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立项批准的学科竞赛学生、指导教师、承办单位实行奖励。领奖者须执获奖证书、奖励决定等原件及彩印件到教务处办理领奖手续。奖励标准按《开云(中国)学科竞赛及科技文化活动奖励办法》执行。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