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材环院政〔2018〕30号
关于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检查考核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检查考核制度。
附件: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检查考核制度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印发
附件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检查考核制度
为规范我院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教学规律,规范教学秩序,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施教。
二、严格按学院教学工作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系统的教学检查,奖优罚劣。
三、教学检查采取随机听课、学生座谈和教师评课等形式,严格考评。
四、教师在期末自查基础上写好教学小结及后记。
五、各教研室主任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教学情况。
六、不断加大教改成果在考核中的评估分值,促进教研教改。
七、严禁教师在教学检查中弄虚作假,杜绝无教案上课。
八、教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评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