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材环院政〔2018〕28号
关于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细则。
附件: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细则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
开云(中国)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印发
附件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细则
为规范本科专业实习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统筹安排根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实习时间
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次开展实习,不得随意缩减、变更实习时间。为便于各单位开展实习总结,每个专业允许在计划周数内使用1周时间开展实习培训、动员与实习总结,学生在实习点的实际实习时间为培养方案的周数减1周。各专业实习队下实习点的时间根据具体实习时间要求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本科生的实习不得放在第八学期进行。
二、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实习教学须严格按培养方案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保证实习时间充足。
(二)、落实好实习单位。
(三)、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按学校《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精神,选派讲师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新上岗教师原则上不带队指导实习。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校内兼课。学院领导因工作繁忙原则上不安排实习指导工作。
(四)、做好实习前动员工作,加强学生实习前相关技能培训。
(五)、制定专业实习教学工作方案。
三、其他要求
(一)、原则上师范教育专业及本科专业选择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须参加教育实习,其他则须参加所选方向的专业实习,实习岗位应该与所学专业对口,保证实习效果。
(二)、在实习工作未完成以前不得批准学生提前就业。
(三)、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原则上不批准学生自主实习,个别可以视情况自主实习,自主实习生比例不能超过10%。
(四)、非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的自主实习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控制,非师专业学生自主实习生比例不能超过2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批准为自主实习:
1、学生准备研究生考试。
2、学生递交的实习单位所述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度不高。
3、学生到某公司流水线从事简单劳动者。
4、没有家长同意者。
5、未缴清全部学费者。
同时要求审批人必须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学生在此单位可能承担的工作任务、通过在本单位的实习能够提高学生哪些方面的专业能力,再对此基础上评估是否签署同意学生参加单独实习。
确需办理单独实习的学生交以下材料:(1)接收自主实习单位函和实习单位基本情况介绍;(2)自主实习学生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字)。
(五)、自主实习要上报自主情况至教务处。
(六)、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强化实习效果,鼓励跨学科、跨专业以“混合编队”方式进行实习教学,打破原来同专业单一编队的传统实习方式,学院负责带队老师安排、实习经费安排等有关协调工作。
(七)、参加由招生就业处组织的“假期顶岗社会实践活动”不能等同专业实习。教育厅国培计划组织的“师范生顶岗实习”及经学校批准的少数学生“顶岗实习”可视为专业实习。
(八)、应该安排实习生进入实体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教学活动,避免实习生进入劳务中介、培训机构等单位实习,安排在企业里的实习生可以上生产流水线体验,体验时间不得超过2周,其余时间必须安排到生产设计等与专业相关的部门实习。
(九)、有关实习经费报账、实习经费票据等要求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执行。
四、材料收集
(一)、.上交教务处材料清单(含电子文档)
(1)各专业实习工作方案
(2)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3)优秀实习指导老师评审表
(4)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5)学生实习档案
(6)学院单独实习学生名单总表
(二)、.学院保存材料
(1)各实习队实习方案
(2)各实习队实习总结
(3)各实习队成绩总表
(4)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评价表
(5)实习队实习工作评价表
(6)实习生实习评价表
(7)教学实习工作质量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