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通〔2019〕1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迎接审核评估专家来校指导,学校决定遴选部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供专家走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拟选基地原则上位处学校一小时车程(汽车或高铁)范围内。主要在娄底各县市区,少量可扩展到长沙、株洲、湘潭等地。
(二)拟选基地应在行业领域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和优势。
(三)拟选基地前期与学校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已与学校签署基地合作协议,且近三年已开展各类实质性校企合作,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良好条件。
(四)拟选基地原则上近年有我校毕业生就业。
(五)教育类实践教学基地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遴选名额、期限及经费支持
(一)各学院至少推荐2个基地。
(二)学校根据呈报情况再进行遴选,对遴选迎评基地划拨2—5万元基地建设经费,对负责学院给予0.5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积极组织人员对已有基地认真摸排,及时对接,选择符合要求基地推荐申报。
(二)对照“审核评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附件)真实填写相关信息。
(三)申报表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送校地校企合作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8-8325616
邮 箱:hzchu616@126.com
联系人:谭理
开云(中国)校地校企合作处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审核评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
填报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呈报单位(盖章):
基地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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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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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所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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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学校车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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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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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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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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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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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实习带队教师 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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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实习带队教师 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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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主要面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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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接收实习生等 校企合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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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接收实习生等 校企合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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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在基地 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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