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时期。未来五年,我院必须以转型发展为契机,秉承“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特色强院”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办学水平较高、服务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教学型学院,坚持注重内涵发展,强化专业群建设,提升培养质量,推进学科可持续发展;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与湖南省发展战略和娄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与对接,致力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增强服务地方的能力。因此,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法学院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以指导未来五年的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
一、专业现状
(一)专业概况
1、法学专业概况
法学专业是我校办学历史较长的传统优势专业,也是第一批升格为本科的专业。自2004年我校升格为本科院校,该专业正式招收本科生,迄今已招录12届本科生,每届人数在120—140人左右,生源稳定。多年来我们法学专业在学科建设上,构建起了“以民商法、经济法为主体,以其他专业课程为支撑”的自我体系,突出“法经结合”特色,立足本地、面向市场。旨在培养“懂经济、精法律、理念新、素质高、能力强”的应用复合型人才。结合人才培养的工作需要,组建了力量强、结构好、后劲足的教师队伍,组建了民商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常年聘请多所大学的著名法学教授以及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机关的法律专家为学生讲学辅导,开展科研活动,专业教师也多人被聘为娄底仲裁委仲裁员和知名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有效实行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师资互补。实施了“教师+律师”的“双师型”及“学术型+实务型”的“双导制”、 “校园模拟庭审+校外法庭实审”的联合培养机制等模式和路径,培养的学生高度适应社会需求,尤其擅长经贸、金融、投资、税收等与经济法律密切相关行业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学生连年参加全国司法考试通过率在40%左右、考取公务员和研究生比率30%以上、年度就业率90%以上的不俗成绩。
2、公管专业概况
为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我校于2008年成立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2012年级共有学生29人,2013级共有学生39人,2014级共有学生37人,2015级共有学生38人,总体情况较为稳定。公管本科专业自开办以来,我们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团结奋斗,与时俱进,经过多年的努力,把公管这一新兴的专业办成了一个专业定位合理、办学思路明确、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管理规范、教育质量较高、有一定办学特色、经得起市场检验、有生源有市场、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合格的本科专业。
表1 法学院现有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 |
开办时间 |
在校生人数 |
总人数 |
2013级 |
2014级 |
2015级 |
2016级 |
法学 |
2000年 |
122 |
126 |
135 |
125 |
508人 |
公共事业管理 |
2008年 |
39 |
37 |
38 |
79 |
193人 |
社会工作 |
2017年 |
|
|
|
|
75 |
2.专业办学条件
1、师资情况
(1)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现有专任教师18人,专业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9人(教授5人,副教授4人),双师型教师(律师)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人(含外聘1人),45岁以下教师10人。现有教师队伍中拥有民法学一个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省级法学会常务理事2人,娄底市法学会副会长1人,多人担任市人大立法顾问,市区法院、检察院咨询专家,人民陪审员、仲裁员。
(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公管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人,承担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的教学任务。专任教师的职称结构:教授3人,讲师3人,助教1人;学历结构:博士2人(其中在读1人),硕士5人;学缘结构不十分合理,希望未来能整合学校机关相关师资,进一步充实了该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力量。
(3)社会工作专业
教师队伍在筹备组建中。包括部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转型与整合校内教师资源。
2、课程建设情况
设置了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二个专业课程设置结构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类别:理论教学类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三个教学平台。专业必修课平台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选修课平台包括专业方向限选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任选课程;实践教学类包括入学(毕业)教育与军事训练、实验、实训、毕业论文、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及素质拓展教育等内容。公共基础课平台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体育、计算机等课程;专业必修课平台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选修课平台包括专业方向限选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任选课程;实践教学类包括入学(毕业)教育与军事训练、实验、实训、毕业论文、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及素质拓展教育等内容。法学专业必修课开设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双语)、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保护法学等16门课。此外还设置了外国法制史、法经济学、证券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法律英语、侵权行为法学、仲裁法学、房地产法和法社会学等12门专业选修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主要有: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公共危机管理、电子政务、公共政策、公共关系学、管理文秘、领导科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区管理、行政法学。
课程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朱耀斌老师的《政治经济学》课程被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已结题),袁锦绣老师主持的省级精品课程《民法学》精品课程已结题验收。谢常红老师的《法律英语》双语课程被评为校级主干课程。谭景林和唐全民老师分别承担了校地合作课程各一门,并主持了校地合作教材各一门。
3、教学情况
根据专业定位以及专业的发展和社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在办学过程中,为避免专业趋同化的弊端,我们按照社会需求和教育规律结合我系的办学发展历史,依托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建设,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保障教学的中心地位,强调“课堂教学、创新科研、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较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综合知识,熟悉法律争端解决方法、适合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与法学教育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通过几年研究与实践,已建立起法学创新人才培养新格局,推动了专业建设上升到新的水平,并直接孵化出几项标志性的成果:民法学课程被评为湖南省精品课程,2010年度获“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推荐,走出湖南省竞争国家精品课程。2009法学获校级特色专业立项。2010年度“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核心构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连续三届参加湖南省模拟法庭比赛,均取得省级三等奖以上佳绩,今年更是获省团体二等奖,取得历史性突破。
公共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实现与长沙万科物业管理的对接,组建了“万科班”,把万科课程植入公共管理专业课程教学体系。2016年,我院代表队获得了湖南省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
4、实践教学条件
我院十分重视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从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两方面加大对学生实践训练。目前教学设备实训类主要是“模拟法庭”(2016年已重新建造置换音响设备)。“模拟法庭”自2000年创建以来一直受到校内外的广泛关注,至今已历时12届,“模拟法庭”成为实践教学金牌项目和学校每一届大学生艺术节的一大亮点,娄底电视台、娄底日报等社会媒体对我校的“模拟法庭”进行了多次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配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我系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目前法学专业经学校协调,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娄底人民检察院、娄底市司法局、律协的帮助下已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系统性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余处,满足法学专业学生实践、实习需求。用于学生集中性和分散性的见习实习。各实践教学基地总计提供1000余人次的见习实习机会,极大丰富了我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但与省内同类院校比较,我院法学专业模拟实验室比较落后,缺乏数字直播系统和其它辅助性实验室如证据模拟分析室、专业心理测试室、专业技能模拟实训室、专业素质拓展实训室、法庭速录实验室等。
公共管理专业尚未有正式的实验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专业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与困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围绕转型发展要求和学生应用型能力培养,在激烈的高等法学教育竞争中,我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以下几方面: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较为模糊
我系三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目标定位模糊,缺乏自主性和创新性,总体上仍然是延续了传统的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分离的人才培养模式,且教学体系与内容与其他高校本科教育并无实质性区别,培养的人才具有很强的同质性。这样培养出的人才与社会现实的人才需求相去甚远,不能满足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需要。从我国高校转型发展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必然向本科以上层次延伸。比如法学专业,我系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基于我们地方二本高校的条件和特点,法学专业面对众多兄弟院校的竞争,应当扬长避短、顺势而为,把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作为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
2. 人才培养目标没有以社会需求特别是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
就法学专业而言,我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多达631所,这些不同办学层次、类别法学院系在生源质量、办学目标和经费投入均存在很大差距,法学教育理应体现差异性和多样性,因此,各法学院校不应按照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来确定发展目标、培养模式和办学思路。相反,应当鼓励各法学院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出特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较宽泛、师范方向不明确的缺点。
开云(中国)作为地方二本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这个目标的指导下,以社会需求特别是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点上,应实行个性化教育。个性化问题包括四个方向,即:考研的,考司法考试的,考公务员的、其他直接就业做教师或其它职业的。个性化教育是一种高水平的服务,是根据个体的需要进行服务。学生需要什么教育服务,我们就应该提供什么服务。但目前我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没有以社会需求特别是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培养的人才缺乏核心竞争力。
3、课程体系不够合理
三个专业现行的培养方案均存在以下问题:课程设置不尽合理,有些杂乱,多而不精,缺乏主线;理论性课程太多,实践性课程偏少,导致学生动手能力差,不能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应改革教学内容,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调整课程设置,应减少理论性课程,增加实践课程。在原有的教学计划中完善实践课程部分,形成实践教学体系。法学专业调整以后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模拟法庭实验”、“民商法研讨与案例分析”、“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法律诊所”、“法律文书写作”、“律师实务”、“中外司法制度比较”、“科研训练与论文指导”、“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则要重视师范技能培训,增加说课、见习、实训等课程与课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则要突出学生物业管理能力的培养与相关课程的设置。实践课程分别安排在第三至第八学期,每门实践课程需要完成相应的学分,确保实践教学课时达到总课时的20%以上。
4、实践教学亟需加强
我系三个专业均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加强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是本科教学的应有之义。对照我系三专业本科教育办学实践,实践教学方面仍是薄弱环节,亟需加强。法学专业除了“模拟法庭”、“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律师实务”、 “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教学环节以外,今后应建立和规范我系法律诊所教学中心、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完善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方法。公共管理专业在实践基地和实践层面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社会工作专业新办过程中面临本土实践资源不够的矛盾,可与沿海地区进行对接。
5.教师队伍建设模式落后,忽略了“双师型”素质的教师的培养
具有一定实务经验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应用型人才是面向实践的实用性人才,培养过程必须重视实践性,这就要求教师不仅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需要有与丰富的实践法律经验和应用能力。教师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是当前我系各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法学院虽然通过多种途径试图解决,但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整体数量不足、实践素质不高的突出问题。目前我院从数量上看只有双师型教师7位,不能满足实践教学活动需要,新办社会工作专业后面临着公共管理专业教师转型与培养的问题。
二、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牢固树立教学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经过5年努力,使系发展成为规模相对稳定、管理更加规范、层次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及学科建设水平等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在省内同类院校中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学型单位。
2.基本思路
坚持以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加大科研力度、提升整体科研水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顶层设计。对照教学型系部建设的基本要求,找准主要差距,进一步明晰今后五年的努力方向,切实做到“十三五”发展规划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以改革为动力,建立适应高水平地方性大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名师工程。制定“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积极营造“崇尚名师、争做名师”的人文氛围,极力打造和提升优秀教师的社会影响力。
努力创新特色。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创新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国家依法治国事业输送更多更优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整合科研力量,积极承揽横向课题,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既要在可比办学指标上领先同类院校发展水平,更要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发展模式。
三、专业建设与发展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1、人才培养规格
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培养熟练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办学规模
2016年,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达到700人的规模,2017年保持这一水平的基础上有所增加。2018年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达到900人;到2020年,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达到1000人。
3、师资
到2020年专任教师总数增加到42人左右,培养教授3人,使教授总数达到10人;培养副教授12人,使副教授保持在20人左右;专任教师中高职称教师比例保持在60%—70%(其中法学专业要培养教授1人以上,培养副教授2—3人);培养、引进博士1—2人,使博士总数达到10人左右,使专任教师中博士、硕士教师比例达96%。争取1人获评省级教学名师。
4、教学条件
十三五期间争取学校对我院三个专业投资共300万左右,其中多功能数字化模拟法庭投入至少100万,娄底市司法援助中心人文科技学院分中心投入10万元,“法庭速录实验室”投入20万,刑事侦察实验室投入8万,案例研究室投入5万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技能实训室10万,公务员模拟面试实验室8万元,社会工作小组实验室10万元。添置相关教学设备;进一步扩大资料室,藏书达50000余册。使我系各专业教学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
5、实训基地
我院现有实训基地13个,其中法学专业7个,公共事业管理专业3个。十三五期间,将在稳定好现有专业实训、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再在娄底全市范围内开拓5个实训实习基地,法学专业2个,公共事业管理1个,社会工作3个。使我院实训实习基地总数达到18个以上。
6、教研教改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创新教学形式与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创建一个人人搞改革与研究、富于创新的教学改革研究氛围。五年内,争取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8项以上,院级重点研究项目5至7项;出版教材4部;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争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零的突破。
7、科研
承接“十二五”时期我系科研发展的良好态势,力争在未来五年中,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0篇;出版著作5部;申请国家级课题2项,教育部课题2项,完成省部级课题15项、横向课题8项,课题经费总量达到50万元;举办1次以上全国性学术会议;每年举办学术报告10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师,每年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不少于1人次;主编、参编教材5部。
加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和对接,全面落实转型发展建设计划,进一步做好校地合作和成果转化工作,全方位提升我系在人才培养、智力支持、文化引领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8、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方面
十三五期间,将大幅度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法学专业学生具备较强的法律诉讼、法律代理、谈判、辩论、调解等多种实践和实务能力,每年能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30人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实际动手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的本领。实现我院学生十三五期间在“挑战杯”科技论文大赛、湖南省模拟法庭大赛、各级各类演讲辩论等赛事中获奖;毕业论文合格率达98%以上;毕业生考研率在20%以上;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40%—50%,师范专业教师资格通过率达到80%—90%以上。毕业生考公务员、选调生率20%左右;学生自主创业率达5%以上;总体就业率达95%,社会评价好。
9、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法学专业立项建设为院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2、优化专业结构
加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改造。加强与万科物业等公司战略合作,做好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的转型发展,实现万科物业课程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锲入。在实验取得成功后,三至五年内争取将公共事业管理事业改造为物业管理专业。
继续做大做强法学专业,开设经济法实验班,拓宽就业渠道。法学专业学生传统就业领域主要为公检法司律所。这些领域就业需求大,但门槛较高。开设经济法实验班,可以拓宽就业渠道,使学生在企业、保险、银行、证券等行业获得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增设社会工作专业,暂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生。
表4 法学院“十三五”专业优化与调整情况表
专业名称 |
现专业方向 |
调整后专业方向 |
优化类型(新设、调整、淘汰) |
新设、调整、淘汰时间 |
法学 |
民商法、经济法 |
法律资格考试、法务金融 |
2018年新设法务金融实验班 |
|
公共事业管理 |
社会保障、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 |
物业管理、社会工作 |
|
2017年停招 |
社会工作(增设) |
|
|
|
2017年新增 |
3、专业群建设
以系部为基础,整合基地平台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资源,形成相互支撑、协同发展、资源共享、竞争开放的专业体系,继续做好法学专业的辐射功能,重点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以社区矫正、社区创新管理和社会服务为中心,构建法学、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三大专业内容交叉、优秀互补的专业建设群。
四、专业建设具体目标与内容
(一)人才培养规格与能力要求
法学专业
1.公共能力要求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品德和高尚的审美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职业追求。
(2)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有较坚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发展动态,具备初步的法学研究能力。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科学、人文素质,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交和公关能力。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网络运用能力,通过湖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5)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掌握体育运动的基础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比较深厚的法学理论
熟练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学素养,具备法学理论的研究能力。
2.具备较为系统的法律实践能力
通过四年法学本科教育,学生毕业以后具备系统的法律实践能力。可以从事审判业务、检察业务、律师业务、法律援助、诉讼业务、仲裁业务、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实务工作
3.具有进行法律代理服务的实务能力
熟悉法律代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熟练掌握调查取证、法律咨询、法庭辩护与代理等基本业务,可以胜任法律代理服务的各项工作。
4.管理能力
深入了解现代政府、社区的行政管理理论,熟悉公务员法,通过公务员考试,熟练掌握公务员岗位的基本业务,可以胜任各基层行政管理和基层社区管理工作。
5. 社会服务能力
了解社区工作的意义,重点熟练掌握社区矫正、社区调解以及社区法律援助的方法、手段并积极参与其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和谐社区的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发展能力要求
1.认定法律问题和就法律问题构建有效、中肯切题的论证能力;
2.明智地运用一切资料进行研究的能力;
3.明白任何法律的基础政策以及社会环境的能力;
4.分析和阐明抽象概念的能力;
5.积极学习的能力;
6.认定和核实与法律问题相关事实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身心素质,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与写作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及公共服务性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从事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结合本专业以上具体岗位群进行分析,公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能力要求如下:
1、良好的表达(口头表达、书面表达)能力
2、良好的社交能力
3、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5、良好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6、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
7、良好的对外交往能力
8、良好的调查研究能力
9、数据的搜集和处理能力
10、统计分析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法,具有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创新能力
社会工作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具备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够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应培养专业学生如下综合能力:
1、熟悉国家社会工作政策法规
2、熟悉个案、小组工作模式
3、深入开展社区工作调查与理论研究
4、培养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与精神。
(二)专业规模
表5 专业办学规模规划表
专业名称 |
开办时间 |
计划招生规模 |
总人数 |
2016级 |
2017级 |
2018级 |
2019级 |
2020级 |
法学 |
2000年 |
140 |
145 |
150 |
160 |
165 |
760 |
公共事业管理 |
2007年 |
80 |
暂停招生 |
暂停招生 |
暂停招生 |
暂停招生 |
|
社会工作 |
2017 |
|
80 |
80 |
80 |
80 |
320 |
(三)人才培养模式
1.加强课堂教学过程和考试考核方式改革,实现从知识灌输式的教育培养模式向教学互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模式转变。探索课堂教学过程改革和考试方式改革,以便于调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2.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和第二课堂活动建设,从单一的课堂教育培养模式向多元知识平台培养模式转变。拓展学生学习的视野平台,构建学生学习的多元知识平台,将课堂讲授(知识来源主渠道)——图书馆阅览(知识深化)——网络课堂(知识拓展与更新)——第二课堂(素质训练)四种知识平台全面结合起来。
3.加强实践教学设施建设,从偏重理论传授教学模式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实践教学规范化教学模式转变。适应我系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我系将加大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和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建设。实践教学中心建设按照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管理建设四个层面有机组织实施。
4.加强定向职业资格素质培养,实现毕业班学生的单一课程计划培养模式向多元分流培养模式转变。在高年级学生中实施职业定向分流培养模式,即从大四开始,在全面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就业需求,分别开设司法考试辅导班、公务员考试辅导班、研究生考试辅导班等班次,进行辅导授课,纳入学分制的选课范围,将学生的考试辅导课与教学课程有机结合起来,满足学生的需求。
5.实行主辅修双专业培养模式,实现从单一专业培养模式向主辅修专业培养模式转变。为了学生就业口径更为宽广,可以探索本科学生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例如法学专业:主修法学、辅修经济学。当然主辅修专业制度,最后只能发放主修专业的学位,而不能发双学位。可以在学生的毕业证书内容注明“某某同学在我院主修某某专业,辅修某某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6. 采用“校地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外联系,积极吸收社会资源,实现从单纯校内教师教学培养模式向引进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模式转变。
(四)教学团队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主要从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技能结构、双师结构等角度入手,结合我系专业建设需要,不断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加快专业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结合课程建设需要、实践实训需要,多渠道、多形式聘任校外专家、高校知名学者,努力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良好、结构优化,具有明确发展目标、良好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相对稳定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专业教学团队。到2020年专任教师总数增加到46人左右;硕士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博士学历比例达到40%;教授职称比例达到40%以上,副教授职称比例达到50&;培养双师型教师8人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5%;聘请兼职教师7人,兼职教师比例达到15%。
2、建设内容
(1)专业带头人建设
培养专业带头人4-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3人,建好各专业的学术梯队。
(2)专业基础课教师队伍建设
专业基础课师资队伍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十分重要的内容,我们主要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在职培训,鼓励教师读在职硕士读博,做访问学者;创造条件,让青年教师特别是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全国和省内学术交流活动和短期培训进修,提高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系(院)级名师计划,鼓励教师参加各项竞赛,并给予适当奖励,并在晋升、评职称等方面予以一定的加分。
(3)“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
十三五期间,法学院将下大气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选派教师到公检法司律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去挂职锻炼,了解人才市场的新需求,增长专业工作经历,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更好地培养高给应用型人才。力争法学专业、公管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使之成为具有广阔视野、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公共事业管理与法学等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4)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将大力聘请地方法院、检察院、律所、教育管理部门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资深法官、检察官、著名律师及其它高级管理人才到各相应专业担任兼职教师,开拓学生视野,为学生传授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力争每个专业的外聘兼职教师比例达到20%以上。
表6 法学院到2020年专任教师人数、职称及分布情况(分专业)
职称(人数) 专业名称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 级 |
初 级 |
合计 |
法学 |
5 |
8 |
5 |
|
18 |
公共事业管理 |
1 |
1 |
3 |
1 |
6 |
社会工作 |
1 |
2 |
5 |
|
8 |
合 计 |
7 |
11 |
13 |
1 |
32 |
表7 法学院到2020年专任教师人数、学历/学位及分布情况(分专业)
学历/学位(人数) 专业名称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学士) |
专科及以下 |
合计 |
法学 |
8 |
10 |
|
|
18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4 |
|
|
6 |
社会工作 |
2 |
6 |
|
|
8 |
合 计 |
12 |
20 |
|
|
32 |
表8 法学院“十三五”期间外聘兼职人数分布情况
年 份 专业名称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法学 |
3 |
4 |
5 |
5 |
6 |
公共事业管理 |
1 |
2 |
2 |
3 |
3 |
社会工作 |
|
2 |
2 |
3 |
4 |
合计 |
4 |
8 |
9 |
11 |
13 |
表9 “十三五”期间教师引进培养计划
年份 建设内容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引进 |
引进专任教师 |
|
2 |
2 |
2 |
2 |
聘请兼职教师 |
4 |
8 |
9 |
11 |
13 |
培养 |
专业带头人 |
|
1 |
1 |
1 |
2 |
送培博士研究生 |
|
1 |
1 |
1 |
1 |
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
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
1 |
1 |
1 |
1 |
1 |
教师参加职业能力(应用技能)培训 |
2 |
3 |
3 |
4 |
4 |
教师到国外培训 |
1 |
1 |
1 |
1 |
1 |
|
|
|
|
|
|
|
|
|
(五)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各专业实训室的投入,扩大实训室用房面积,建设好多功能数字化模拟法庭,添置实训设备设施。围绕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需要编写辅助教材。借鉴高职教育实训的职业能力培养模式建设仿真型校内实训场所。通过建设仿真型校内实训场所进行教学,并对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情况进行逐一考核,以解决过去实践教学存在的教学形式单一、随意性大、缺乏考核、效果不佳的问题。为此,需要完成以下工作:第一,分别制定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乃至经济法的《综合实训课程》的教学实施方案或教学大纲,编写相关的教材。第二,建立原始案件卷宗库、实训音像资料库等。第三,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种诉讼业务实训室,包括购置相当数量的法官袍、律师袍、检察官服、摄像机、DVD 机等实训用的物品和设备。第四,制定实训教学规章制度,包括综合实训课的成绩评定标准。这种综合实训课与正常的实践教学不同,一般的实践教学主要解决的是“知”和“懂”的问题,而综合实训课,则是根据实际要求,“真刀实枪”的练习,侧重于实际动手能力的训练,主要解决的是“会”和“熟”的问题。
(1)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表11 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
序 号 |
校外实习基地名称 |
公司地址 |
负责人 |
适合专业 |
容纳人数 |
建设年份 |
|
娄星区人民法院 |
娄底 |
王秋香 |
法学 |
20 |
2012年 |
|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娄底 |
王秋香 |
法学 |
20 |
2012年 |
|
娄底市检察院 |
娄底 |
王秋香 |
法学 |
20 |
2012年 |
|
娄星区检察院 |
娄底 |
王秋香 |
法学 |
20 |
2012年 |
|
娄底市司法局 |
娄底 |
王秋香 |
法学 |
20 |
2015年 |
|
双峰县人民法院 |
双峰 |
王秋香 |
法学 |
20 |
2015年 |
|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
双峰 |
王秋香 |
法学 |
20 |
2015年 |
|
长沙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沙 |
王秋香 |
公管 |
20 |
2015年 |
|
娄底市大同芙蓉物业公司 |
娄底 |
王秋香 |
公管 |
20 |
2015年 |
|
娄底市自来水利源物业公司 |
娄底 |
王秋香 |
公管 |
20 |
2015年 |
(六)课程建设
1、课程建设的思路
以培养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出发点,按照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理论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全面发展的原则,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大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课时比例,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注重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教学活动相结合,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供广阔的平台与空间,使培养方案成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可靠保证。
“十三五”期间,拟将民法学在省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冲刺国家精品课程。拟将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建设成为院级主干课程,将逻辑学、社会学等课程建设为慕课课程。
2、课程建设内容
“十三五”期间,各专业要以行业、人才市场的需求为导向,对各专业原课程体系进行全方位大面积的改革和调整、整合,构建新的课程体系;依据岗位职业能力,开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大力加强课程建设的指导与评估;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尝试推行职业考核制;积极探索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开发课程;加大选修课的比例,充分发挥学分制的杠杆作用,开阔学生知识视野,提升学生专业适应性。
3.课程建设规划
“十三五”期间,各专业均以优质课程为主线制定本专业课程建设的规划。具体规划情况见下表:
表12 优质课程建设规划表
年度 级别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国家级 |
|
|
|
|
|
省级 |
民商法 |
民商法 |
民商法 |
民商法 |
民商法 |
校级 |
政治经济学 |
公司法 |
公共政策 |
国际经济法 |
刑法 |
系级 |
公共管理学 |
物业管理、司法文书写作 |
社会学、知识产权法 |
社会工作实务 |
行政管理学、民诉法 |
(七)产教融合
1、以校地合作为基础,派出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挂职锻炼或接受专项培训,培养“双师型”师资。
2、以校地合作为基础,聘请司法实务部门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教育管理部门的专家、学者、优秀教师等,担任专业兼职实践教学教师,或者为本专业学生做专项讲座与培训。
3、以校地合作为基础,积极探索与司法实务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合作开发新的适应行业、人才需求的课程。
4、以校地合作为基础,利用学校校企合作教育周、毕业实习、寒暑假时间段,安排本专业学生深入司法实务部门、学校、行政部门,开展专业见习、实习活动。
(八)教研科研
十三五期间,我系教研与科研要取得较大的突破。首先,在科研立项方面,5年争取省部级科研立项15项,其中,教研立项5项,科研立项10项。争取国家级社科立项1至2项;5年内要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5项,争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专任教师人均每年发表科研论文1篇以上,教授每年CSSCI检索论文人均每年1篇以上。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形成3—5个科研梯队。出版教材4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争取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8项以上,院级重点研究项目5至7项;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争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零的突破。
(九)专业资源平台建设
“十三五”期间,法学院要着重构建以下几个资源平台:
教学资源平台:以专业为基础,以课程为单元,把教师的科研成果、备课资源、教案、课件、作业、案例、讲稿、学生优秀论文、论文选题都传到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形成专业级资源、课程级资源、素材资源三层结构的教学资源平台,全面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并对本专业学生开放。
虚拟实训平台:以专业为基础,以各专业实践性强的课程及实践教学课教师为依托,构建虚拟实训平台。依托教学资源平台,在作业平台上对学生开展师范技能、司法实务技能实训等虚拟实训活动。
协同创新平台: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可以充分释放和有效集成信息、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种创新资源和要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十三五期间,我系将在学校的支持下,构建协同创新平台。该平台主要在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随时添加学生的创新构想,随时通报学生的创新举措,同时要发动各专业专任教师,为学生的创新提供方向指导和智力支持。
创业就业平台:在创业就业平台的建设中,一方面需要学校在政策、资金、技术上多加支持与指导。另一方面,要大力发挥我系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还要争取本校其它系部乃至社会的资源,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支持。另外,加强内外联系,为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和信息引导,要实时公布学生创业、就业信息,为学生的创业就业提供切实的支持与帮助。
(十)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改革
一直以来,我系各专业均采取研究性的论文写作形式。十三五期间,将加大改革力度,实行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并行。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已发表论文的学生可以免做毕业论文,只参加论文答辩。二理论性研究论文,可占学生的40%左右,学生可自由选择。三是综述性研究论文,可占学生的15%左右。四是调查报告。可占学生的40%左右。五是案件评。要求学生对现实中的重大案例或疑难案件进行综合性的研究与评析,以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评析能力。可占学生的5%至10%左右。学生都也可以选择做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的内容,应与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发展方向相关,并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应用性。
五、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以系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教学主任与专业负责人担负起专业建设的主要责任,在专业设置、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调整、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学管理、科研工作等各方面开展建设工作。
二是建立专业建设正常投入机制。学校要加大对现有专业和新办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系里要系统、合理配置和使用各专业建设的经费,并使各专业经费使用权相对独立自主。
三是建立完善与专业建设配套的管理制度。各专业要建立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研奖励、学生管理、教研室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价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制度,使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确保各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定期开展专业建设的自我评估工作。各专业要对照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对照专业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我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开云(中国)法学院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