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部署湖南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作者:法学院新闻部 时间:2018-06-01 点击数:

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一些地区相继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紧急部署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通知》里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把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

要通过溺水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二、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会同公安、水利、住建、安监、气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滨、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

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防溺水监督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析研究本地区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督查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

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

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事故教训,分清责任主体,强化失职渎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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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开展2018年湖南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根据教育部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具体情况随小编了解一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主要内容

2018年6月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校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各地各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培训班、观看宣传片、免费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重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预防学生欺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宣教活动,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网络安全宣教活动。6月16日当天,各地各校要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网络安全宣教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要积极组织参加网络“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各校、厅委直属各单位要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二级单位、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校办企业及其他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要以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危化品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各地各校要组织人员逐栋、逐户排查学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根据排查情况,分门别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四)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在活动月期间,开展一次以夏季消防安全、防地震、防汛减灾、防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同时,要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预防学生溺水、学生欺凌、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校园贷”、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扎实深入地开展各项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指导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强化宣传,典型引路。各单位要注重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适时推荐给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和组委会办公室。

请各普通高校、市州教育(体)局和厅委直属单位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联系人:刘喜,传真0731-82243825,邮箱7504768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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