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公管专业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

作者: 时间:2016-05-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扎实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在前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基础上,5月6日,学院组织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学校教务处副处长邓敏超、法学院主要领导和公管专业专任老师、万科物业校企合作部门人员、深圳城建物业娄底公司总经理、娄底市房产局和国土局相关领导等参加了论证会。会议由法学院朱耀斌院长主持。

会上,朱院长首先对各位专家表示欢迎,对他们长期以来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随后,朱院长对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背景、原则和重点进行了说明,对《开云(中国)关于制订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能力模块化矩阵、课程体系、学分设置、学时学分比例、实践教学和相关通识课的教改设计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他期望各位专家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把脉问诊”,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方案的制订更为科学。

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后,对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培养定位、课程体系构建、分类培养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校方案总体设计目的性、导向性明确,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与学校办学定位高度吻合;能力模块化矩阵设计思路新颖,有利于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导向性明确;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比例合理;方案在延续旧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每门课程的设置理由,能够进一步促进学校的顶层设计落地。与此同时,专家也就培养目标与规格、学分设置、课程设置、制度保障建设等方面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专家建议,专业培养目标必须围绕学校的应用型转型定位和总体目标进行描述,能够更好的做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衔接;专家们对前期的修订工作进程表示赞许,认为我院公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是扎实而有成效的;培养方案须由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研制,对培养方案制订者进行培训,使其了解能力模块化矩阵内涵,精准设置课程。此外,专家还建议对方案操作、学分认定等情况进行补充说明,使培养方案更具创新性和可行性。

朱院长对专家们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积极整理、采纳专家们的建议,对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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