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请我校符合通知条件的2016年大四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踊跃报名。我校师生限报“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者年龄必须在22周岁以上,报名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申报岗位的岗位要求。
选择申请2016年1—3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者须于2015年10月28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vct.hanban.org)报名。纸质材料,包括《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审核表》、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须于2015年10月29日前提交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选择申请2016年4—6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者须于2015年11月11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vct.hanban.org)报名。纸质材料,包括《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审核表》、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须于2015年11月12日前提交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70207
联系地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成德楼408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0月22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
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5〕667号)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6年上半年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883名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919名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2016年1—3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韩国、印度、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秘鲁、智利、新西兰等国志愿者岗位)须在2015年10月28日前报名。
2. 2016年4—6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泰国、印尼、菲律宾、缅甸、尼泊尔、美国、墨西哥等国志愿者岗位)须在2015年11月11日前报名。
(二)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孔子学院(课堂)岗位由中方合作院校按照1:3比例推荐候选人。
(四)报名程序
1. 报名者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学校审核。
三、推荐
各校审核本单位候选人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为符合条件者的《审核表》签字、盖章,附上《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及其他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国际交流处公章)报送我厅国际交流处。2016年1—3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申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2016年4—6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申请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选拔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2016年1—3月赴任的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预计在2015年11月14日—15日进行,2016年4—6月赴任的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预计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七、派出
志愿者派出实践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 由推荐学校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 书》。
八、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九、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需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王涛 电 话:0731—84714936
附件:2016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项目岗位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