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6﹞549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各二级单位申报的情况,经国际合作交流、人事、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联合研究,报相关校领导批准同意,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现将我校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计划予以公布。
2017年我校计划通过相关项目经费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的人员有34人,通过学校师资培训经费出国(境)短期研修的有20人。其中以学校师资培训费出国(境)的教师将按照他们申报时的个人意愿派出;对未能联系到研修学校的教师,须于2017年4月30日前告知我处。对这类教师学校拟以6人以下团组形式分批派往我校友好合作学校进行短期研修。未联系上学校却未在指定时间内告知我处而造成无法按计划出国(境)的教师,其责任自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