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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促有商品房的公租房住户腾房及对公租房进行调整的通知

2013年12月26日 11:59  点击:[]

关于催促有商品房的公租房住户腾房及对公租房进行调整的

2014年,我校在校学生人数将比2013年增加约600人,为了解决新增学生的住宿问题,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暂不新建学生宿舍,通过对现有公房进行调整解决,将B栋单间改作学生宿舍。

为了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管理,根据《开云(中国)公有房管理办法》(院政发[2011]27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公有住房只对本校教职工出租,且原则上租住时间不超过3年”;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承租人在租住公房期间在娄底市城区范围内购买了商品房或建了私房,购买或竣工后必须在半年内退出所租住,半年后未退出的,按租赁价格的3倍收取租金”。学校近期内要对公租房进行调整。

现在,每年新进教师比较多,公租房远不能满足教职工的需求,南风苑已竣工一年多,大部分公租房住户在南风苑或市内已购住房,学校请求所有已购商品房或建了私房的公租房住户(教授、博士按相关政策执行),体谅学校的困难,积极支持学校的发展,请在2014年5月1日前退出租住的公房,以便学校对公租房进行统一调配,解决新生住宿和新进教师住房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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