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卖场网址:https://hunan.zcygov.cn/
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湖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都必须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从现在开始取消学校内控制度里“五万元以下由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自行采购的方式”。
二、学校“货物(服务)通用请购计划表”内容已更新,各单位每次申请采购项目时,请从国资处网站下载新表进行填报,在提交请购计划表时,要同时从电子卖场系统中截图打印出相对物品的平均成交价及最低成交价作为附件。
三、对于电子卖场没有的货物或服务则要求商家按《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上架后再进行采购。
四、对于在电子卖场“直购的”产品必须在备注栏中填写供应商名称;采取“竞价方式的”产品不要在备注栏中填写供应商名称。
附:
开云(中国)货物(服务)通用请购计划表.doc
电子卖场管理办法.doc
开云(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