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工作,11月17日,国资处在成德楼111室召开会议,国资处处长主持,国资处副处长鄢凤明、国资处主管采购工作人员以及全体框架式协议供应商参加。
会议就目前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采购流程不规范、采购价格偏高、配送型号不一致等问题做出规范,特别明确要求各商家严格履行先下订单后配送的原则,严禁提前供货,同时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对供应价格做出调整,杜绝高价采购现象。会议还听取了供应商对目前供应环节中的商品定价、辅材及服务费用等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陈功平作总结讲话时指出,框架式协议采购是我校政府采购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感谢各位协议供应商对我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同时也希望各位供应商坚持诚信意识,做到讲规矩、守原则,对目前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乱象应引以为戒,并配合国资处进行相关整改工作。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是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国资处将坚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操作流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