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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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8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开云(中国)目标管理实施方案(2019版)》(校政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2019年总体工作安排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对照2019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任务完成情况自评,于12月27日(周五)下午5:30以前向校督查处报送自评报告(采用清单式表述,注明是否完成及完成的相关依据。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完成或部分未完成情况时,可陈述理由)。纸质稿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明德楼212室督查处谢光奇同志,电子稿发1633471350@qq.com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就2019年全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撰写一个简要的清单式工作总结,文稿内容不超过一页纸,作为年终中层单位集中述职测评会交流用。并于12月30日(周一)以前将纸质稿报送督查处谢光奇同志,电子稿发1633471350@qq.com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方案》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四款第2点之要求,于12月27日(周五)下午5:30以前向督查处申报“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加分情况。模板见附件1《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

四、根据《方案》内容,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为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30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征兵工作、就业工作、校友工作等)12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30分由周发明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由石潇纯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就业工作、校友工作等)12分由刘铁峰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由校企校地合作处组织考核评分;评建工作13分由质量监督与发展规划处组织考核评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由人事处组织考核评分。此项工作请于12月27日(周五)以前完成,相关部门将考核评分结果及时报送督查处。模板见附件2-7《2019年职能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五、12月28日学校目标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加分与扣分情况集中进行核定并统计。扣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

六、12月中下旬目标办将组织师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附件1: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2-7:2019年职能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8: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doc

开云(中国)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