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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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9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开云(中国)目标管理实施方案(2019版)修改意见的通知》(校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2020年总体工作安排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部门对照2020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于12月25日(周下午5:30以前向督查处报送自评报告(采用清单式表述,注明是否完成及完成的相关依据,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完成或部分未完成情况时,可陈述理由)。纸质稿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明德楼212室督查处谢光奇同志,电子稿发1633471350@qq.com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就2020年全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撰写一个简要的清单式工作总结,文稿内容不超过一页纸(800字左右、4号字体),作为年终中层单位集中述职测评会交流用。并于12月25日(周以前将纸质稿报送明德楼212督查处谢光奇同志,电子稿发1633471350@qq.com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方案》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四款第2点之要求,有“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等方面加分情况的,于12月25日(周下午5:30以前向督查处申报(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1《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

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加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力度,今年的就业工作考核单列,满分为5分,其中2分来自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考评分,3分来自创新创业工作考评分。即2020年度教学单位考核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为27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为10分。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仍为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由周发明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就业工作5分由石潇纯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由刘铁峰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由校企校地合作处组织考核评分;评建工作13分由质量监督与发展规划处组织考核评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由人事处组织考核评分。此项工作请于12月29日(周以前完成,相关部门将考核评分结果及时报送督查处。模板见附件2-8《2020年职能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五、12月下旬学校目标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加分与扣分情况集中进行核定并统计。扣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

六、12月中下旬目标办将组织师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附件1: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

附件2-8:2020年职能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附件9: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

开云(中国)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2:2020年教务处等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3:2020年科研处等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4:2020年人事处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5:2020年校地校企合作处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6:2020年学工处等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7:2020年质量监督与发展规划处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8: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9: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1:

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

报送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序号

加分项目

加分事由

加分值

1

重大临时性工作任务

由督查处填写

2

荣获表彰

合 计

注:此表只填写《方案》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四款第2点所涉及的内容。获奖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

2020年教务处等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考评部门: 负责人(签名):

序号

教学单位

完成目标

任务计分

教学科研成果奖

总分

加 分 事 由

分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农生院

3

法学院

4

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商学院

7

教育学院

8

音舞学院

9

美设院

10

数金学院

11

能机学院

12

信息学院

13

材环学院

14

体育学院

注: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就业工作5分。

附件3:

2020年科研处等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考评部门: 负责人(签名):

序号

教学单位

完成目标

任务计分

申报国家基金项目

总分

加 分 事 由

分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农生院

3

法学院

4

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商学院

7

教育学院

8

音舞学院

9

美设院

10

数金学院

11

能机学院

12

信息学院

13

材环学院

14

体育学院

注: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就业工作5分。

附件4:

2020年人事处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考评部门(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名):

序号

教学单位

完成目标

任务计分

人才引进

总分

加 分 事 由

分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农生院

3

法学院

4

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商学院

7

教育学院

8

音舞学院

9

美设院

10

数金学院

11

能机学院

12

信息学院

13

材环学院

14

体育学院

注: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就业工作5分。

附件5:

2020年校地校企合作处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考评部门(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名):

序号

教学单位

完成目标

任务计分

横向项目等

总分

加 分 事 由

分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农生院

3

法学院

4

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商学院

7

教育学院

8

音舞学院

9

美设院

10

数金学院

11

能机学院

12

信息学院

13

材环学院

14

体育学院

注: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就业工作5分。

附件6:

2020年学工处等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考评部门: 负责人(签名):

序号

教学单位

完成目标

任务计分

学生管理服务方面

总分

加 分 事 由

分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农生院

3

法学院

4

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商学院

7

教育学院

8

音舞学院

9

美设院

10

数金学院

11

能机学院

12

信息学院

13

材环学院

14

体育学院

注: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就业工作5分。

附件7:

2020年质量监督与发展规划处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考评部门: 负责人(签名):

序号

教学单位

完成目标

任务计分

评建工作

总分

加 分 事 由

分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农生院

3

法学院

4

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商学院

7

教育学院

8

音舞学院

9

美设院

10

数金学院

11

能机学院

12

信息学院

13

材环学院

14

体育学院

注: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就业工作5分。

附件8:

2020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考评部门: 负责人(签名):

序号

教学单位

完成目标

任务计分

就业工作

总分

加 分 事 由

分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农生院

3

法学院

4

文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商学院

7

教育学院

8

音舞学院

9

美设院

10

数金学院

11

能机学院

12

信息学院

13

材环学院

14

体育学院

注: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7分,科研与学科建设18分,评建13分,学生管理服务(含团工作、校友工作等)10分,社会服务与校企协同育人10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就业工作5分。

附件9:

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

扣 分 项 目

总扣分

材料报送

未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配合不力

师生投诉

劳动纪律

大会批评

书面通报批评

失职渎职

1

党政办

2

纪委监察处

3

组织部

4

宣传统战部

5

工会

6

团委

7

校友办

8

教务处

9

质规处

10

人事处

11

科研处

12

学生工作处

13

计划财务处

14

后勤基建处

15

国资处

16

武装保卫处

17

审计处

18

离退办

19

研究生处

20

督查处

21

国交中心

22

校地校企合作处

23

学报编辑部

24

图书馆

25

信息中心

26

继续教育学院

27

创新创业学院

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9

农生学院

30

法学院

31

文学院

32

外国语学院

33

商学院

34

教育学院

35

音舞学院

36

美设院

37

数金学院

38

能机学院

39

信息学院

40

材环学院

41

体育学院

注:此表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请如实填写,并附扣分情况说明。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