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的通知[2006-5-15]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5-15 点击:

各有关系(部):

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今年选派120名汉语教师去美国的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对外称“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要求湖南省教育厅协助选拔选教师15名,我院推荐两名上报省厅。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赴美国从事汉语教学对与进一步加强中美文化教育交流,加快汉语走向世界的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选派优秀教师从事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程序

自愿报名,学校推荐,湖南省教育厅初选,中美双方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大专院校或示范性中学在职教师,并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为英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等文科类专业;

4、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英语水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八级,或“托福”、“雅思”考试达到留学要求;

5、汉语普通话流利、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以上;

6、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7、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前需交纳保证金3万,按时回国后金额退还。

四、志愿者待遇

1、国家汉办为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旅费、每人每月600美元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医疗保险等。

2、派出单位为其保留国内待遇,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

五、服务期限

1至3年

六、有关事项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候选人于5月18日前将报名申请表(附后)、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大学在校成绩单复印件一并报至我我院外事办。以上证明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钦翔

电话:8370207

附件: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http://10.1.1.1/ws2003/ldsz/wsb/file/xbtz.doc

外事办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