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200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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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24 点击:

关于2006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2006-3-15]

院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200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我院限报名额为重点项目2项、优秀青年项目2项、一般项目22项。

二、申报工作要按今年修订后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科学研究项目需按2006年的表式填报项目申请书。申报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报送申请书1式6份,申报一般项目报送申请书1式3份。有关表式可从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keji.hnedu.cn)下载中心下载或向院科技处索取。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email可发至kjc8325304@163.com)

四、所有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项目相关须知如下:

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

2、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60周岁以下,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岁,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均为次年的1月。

4、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项目,但承担一般项目者可以申报重点项目。

5、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一人最多只能参与二项(含项目负责人);

立项后注意事项

1、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期过半需进行中期检查。

2、结题要求:

a、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相应的省教育厅资助项目类型及标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对课题论文的要求:重点项目至少5篇以上省级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其中至少2篇核心期刊;青年目至少5篇以上省级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核心期刊;一般项目至少3篇以上省级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核心期刊。以调查报告形式结题的项目对课题论文的要求:重点项目至少10000字;青年项目至少80000字;一般项目至少5000字;

b、申请结题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连同最终成果打印稿、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证书、专著、论文等,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结题时间: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集中受理学校结题材料的时间为每年6月或12月的最后一周。

开云(中国)科技处

200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