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人事处
关于做好2010年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 27号)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 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经学校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1至2名。
二、推荐对象条件:
(一)推荐对象必须是被我校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省级学术(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或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并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的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近五年内外出进修过一个学期以上的此次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系部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本系部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推荐一名候选人。
(二) 推荐对象将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于3月22日前报人事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到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下载。《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名单》可来人事处查阅。
(三)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及各系部的实际情况,最后确定1至2名人选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