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在近期举行的2010年全省教育考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我校被评为湖南省2009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校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学校专门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保障了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多渠道、多途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考生的咨询工作,使考生了解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认真、仔细地做好网上录取工作。在艺术招考过程中,实行“三分离”原则,从组考、阅卷、合格证发放、到录取各个环节都严守招生纪律,获得社会好评。2009招收全日制新生3636人,创我校历史新高,生源质量、新生到校率进一步提高。
(刘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