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
2022年度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组成单位
公开征集公告
一、根据《开云(中国)基建维修管理办法》、《开云(中国)工程和服务项目自主招标管理办法》及《开云(中国)工程类项目供应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组成单位。
二、入库单位的基本要求。
1.必须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名录中的代理机构。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外市单位,娄底市市区范围内有分公司或常驻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3.承担校内自主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机构自身必须有符合要求的独立开、评标室,具备完善的监控系统。
三、入库单位可承担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及校内自主招投标的代理工作。
四、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方式。
根据《开云(中国)工程类项目供应商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法。
五、代理服务费计取及收取。
1.代理服务费计取:按湘招协[2015]6号中规定的费率收取。
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六、响应单位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市机构需提供总公司、分公司两份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资质证明文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主要负责人的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机构拟派驻开云(中国)工作组组成。(附件一、二)
5.外市机构需提供娄底市市区范围内的办公场所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自有房屋,提供房产证明;使用单位公房,提供说明文件;职能部门的二级机构合署办公的可不提供。
6.有意承担校内自主招标项目代理工作的机构,提供自有单独的开、评标室照片,不愿承担校内自主招投标项目代理工作的机构可不提供。
七、数据备选库采用考核淘汰制。
(一)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内容。
1.前期工作:招标公告和文件拟定、发布、工作流程、对招投标政策把握情况等;
2.现场工作:开标、评标室硬件设施、设备有关情况,评委抽取及开评标过程中的工作组织情况、对现场的把控情况等;
3.后继工作:开评标活动结束后是否存在因代理机构工作问题而引发投诉及投诉处理有关情况等;
4.资料移交: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移交及资料完整度等。
(二)为督促代理机构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学校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代理机构数据库采取动态淘汰制。
1.承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代理机构考核。
1.1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娄底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办法》进行,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考核结论为准。
1.2凡是在项目实施前四个月内受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扣分、投诉或代理学校自主招投标项目被投诉的代理机构,将不被允许参与当次代理工作的抽取。
2. 承担校内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代理机构考核。
2.1代理机构被抽取选定承担招标代理工作,但由于自身原因放弃承担该项工作的,视同为拒绝承担学校所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则立即暂停其所有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抽取资格,划入失信黑名单,从此不得代理学校任何项目招投标工作;
2.2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或过错,但未造成招标项目流标、废标的,则立即暂停其所有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抽取资格,一年内不得代理学校任何项目招投标工作;
2.3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工作失误或过错,造成招标项目流标、废标的,则立即暂停其所有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抽取资格,划入失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代理学校任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在2022年1月1日以前已加入开云(中国)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的代理机构不需重新递交资料。(具体见附件三)
2.在2022年1月1日以前已入库的代理机构,如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因审核不通过,未列入2022年度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名录的,也将被清理出库。
九、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
十、本次征集活动由开云(中国)后勤基建处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后勤基建处406室
罗老师 15581209586 徐老师 15080805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