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17〕79号
开云(中国)教务处
关于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精神,结合我校转型发展和校院二级管理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改项目设置
2017年教学改革项目分二个级别,即省级和校级。
1、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分一般教改项目和重点教改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数量
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计划立项78个,其中重点24项,一般54项,按各学院职工人数的9%左右下拨,具体立项数量及各单位立项指标分配见表1。
2017年学校推荐到湖南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名额为:普通教育项目13项,成人教育项目1项,公共外语项目2项。需要申报省级其它类型项目的请与相应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学会或省就业指导中心申报。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学校给各学院分配一定数量的省级推荐项目(推荐数量见表1),然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集中评审出推荐到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
表1: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学院名称
|
校级项目
|
省级项目推荐指标分配
|
立项数量
|
校级重点
|
校级一般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1
|
2
|
2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6
|
2
|
4
|
3
|
法学院
|
3
|
1
|
2
|
2
|
文学院
|
4
|
1
|
3
|
2
|
外国语学院
|
8
|
2
|
6
|
3
|
商学院
|
6
|
2
|
4
|
3
|
教育学院
|
3
|
1
|
2
|
2
|
音乐舞蹈学院
|
6
|
2
|
4
|
3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6
|
2
|
4
|
3
|
数学与金融学院
|
4
|
1
|
3
|
2
|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
6
|
2
|
4
|
3
|
信息学院
|
9
|
3
|
6
|
4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4
|
1
|
3
|
2
|
体育学院
|
6
|
2
|
4
|
3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0
|
1
|
1
|
机关
|
3
|
1
|
2
|
2
|
合计
|
78
|
24
|
54
|
40
|
注:本表中省级项目推荐指标分配中不包含成人教育项目和公共外语项目,此2类项目不占学院推荐指标数,申报人员可单独申报,申报人将材料直接报教务处。
(二)申报原则
1. 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省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校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申报,申报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申请人年度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不得主持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校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不得主持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
4.申请者不能重复申报与历年已立项项目相似或相近,且没有取得重要突破的研究项目。
5.教改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年。
(三)申报要求
1.省级教改项目由各单位教师自愿申报,并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要求确定选题,并按此文件填写申报书。
2.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由各学院按照研究范围所规定的内容选择一个或多个主题进行集中研究,重点解决各学院在教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校级教改项目实行以“主项目带子项目”的课题群立项研究,即以某个主项目为依托(重点项目),下设一定数量的子项目(一般项目,不少于2个),围绕主项目研究内容共同开展研究,其中子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主项目的参与人。主、子项目具有独立的主持人,有独立的经费支持。表1中下达的重点项目数即为各学院的主项目数,一般项目数请按要求分配到主项目数中,成为主项目的子项目数。
3.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对机关(含教辅单位)管理人员可接受独立项目的申报。
4.各学院申请者向所在学院申报,机关人员直接向教务处申报。
(四)研究范围
2017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专业的建设、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等。
3.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
7.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8.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9.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五)项目任务
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2.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3.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4.改进和完善与各类型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 加强教学管理。
(六)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我厅公布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项目的评审
1. 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人数为7人左右)为项目评审机构,负责对各学院的教师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项目立项课题群,并对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课题进行评审,按规定数量推荐到学校参与校级评审。
2.评审时要求申请者所报项目应当与其身份相对应,对项目面向与申请者身份不符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3.学院层面的评审实行主持人答辩评审制。申报校级项目者和申报省级项目者,均要求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立项背景、项目预期目标(必须包含面向学生方面可能取得的实效分析)、项目研究内容及实施方案、实施队伍状况与人员、组织保障措施以及经费安排等方面进行现场汇报,并回答接受评审组专家的提问。评审组在仔细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主持人现场报告和回答问题等情况,对项目预期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等关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投票方式或合议方式确定校级立项项目与类别(重点或一般),以及推荐到学校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评审的项目。
3.各学院对申报项目必须实行差额评审,严禁出现“等额申报、等额立项”的情况,一旦出现,取消该学院的立项指标。
4.各学院评审确定的校级项目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
5.机关(含教辅单位)人员申报的校级教改项目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后进行立项确定。
6.各学院推荐的省级教改项目及机关(含教辅单位)人员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按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指标数量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7.学院的评审时间必须在
9月
24日
前完成,并于
9月
25日
前报教务处。
五、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 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
第一类:2015年立项的省、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开展中期检查;
第二类:2015年以前立项的且在研未接受过中期检查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必须补充开展中期检查;
第三类:2016年申报的省级和校级项目,按照申报时的研究期间,已经完成了相关研究工作的项目可以参与本次中期检查。
(2)检查结论
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凡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发文终止资助,且申请者2年以内不准申报教改项目。对中期检查基本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暂时冻结其后续经费,直到检查合格为止,才允许使用后续经费。
(3)对拒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一律按中期检查不合格处理。
2. 结题验收
本次仅开展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校级教改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安排在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4年及2014年以前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接受结题验收工作,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要并仅能申请延期一年结题,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
六、项目材料要求
1.校级教改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1.1),各二级学院评审后填写好《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1.2),被推荐立项的申报书及汇总表由所在学院统一报教务处。
(2)中期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填写《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1.3),各二级学院检查后填写《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4),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
2.省级教改项目的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17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1),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并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4),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教务处。
(2)中期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2.2)交由各学院,各学院填写好相应的汇总表(附件2.5),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教务处。
(3)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3),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二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各学院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6),所有结题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到教务处。
(5)为配合省教育厅对历年省级教改项目成果进行统计,请各学院统计2013-2016年各年度省级教改立项项目截止填表日取得的成果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7),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田密;电子文档请发送到jyk8372904@126.com。
七.省级教改项目平台填报要求
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常态化管理,从今年开始,省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网址另行通知)进行。
1.往年项目信息填报
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省级往年项目信息都应在平台中填报,具体项目名单和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做好往年项目的填报工作,平台填报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9月28日。未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的学院,学校将不受理该学院今年项目的申报。
2、今年项目申报和项目结题
除了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好相应的申报书和结题报告书,同时,应在平台中完成申报工作,项目结题还需上传佐证材料。平台填报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0月12日。
八、项目管理要求
1.教改项目继续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层面由教务处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评审推荐、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并负责机关(含教辅单位)人员申报的校级项目的评审;各学院负责所在学院的校级教改项目(重点和一般)的评审推荐、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对教改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认真组织教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的教改项目的管理进行督查,不定期派专人参与进行现场的汇报与检查。对项目管理不到位、结题验收不及时的学院,将减少一下年度新增立项数量。
附件1. 校级教改项目表格
1.1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2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汇总表
1.3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1.4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 省级教改项目表格
2.1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2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2.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4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2.5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6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2.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
开云(中国)
2017
年
9
月
7 日
附件1.1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云(中国)教务处制
一、简表
项目简况
|
项目名称
|
|
申请经费
|
万元
|
配套
经费
|
学校
|
万元
|
起止
年月
|
年 月至 年 月
|
其他
|
万元
|
项
目
负
责
人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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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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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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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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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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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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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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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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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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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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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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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高级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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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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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职务
|
博士
|
硕 士
|
参 加
单位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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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不含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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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 业
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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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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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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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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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立项依据
三、项目研究基础
1、主持人已进行过的相关研究情况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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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其他成员所承担的相关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
3、单位已具备的研究与改革的条件,单位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支持),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
1、项目研究与改革的目标、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2、项目研究与改革总体实施方案
|
3、项目研究与改革分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
4、项目预期的成效(包括成果形式、受益学生数等)
|
五、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
(含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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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
计 算 根 据 及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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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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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意见
所在单位教研室推荐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公开汇报答辩后评审意见
意见要求要有具体的内容,写出与评审结论相一致的理由。
推荐立项结论:○校级重点 ○校级一般 ○不予立项 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定意见: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同意该项目立项为:
○校级重点项目
○校级一般项目
○不予立项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1.2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共推荐立项项目 个,其中重点项目 个,一般项目 个。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持人
|
职称
|
参加人员(不超过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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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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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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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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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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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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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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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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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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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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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个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人员(不含主持人)不超过4人,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项;
2、研究年限不能超过三年(年限的格式举例:2017.9-2020.9)
3、评审结果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种
附件1.3
2017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
中期报告书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云(中国)教务处制
项 目 名 称
|
|
项目负责人
|
|
立项文号
|
|
参与人 |
|
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
所属单位支持和经费配套情况
|
所属教研室审核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公开汇报答辩后中期检查意见:
本意见要求要有具体的内容,写出与中期检查结论相一致的理由。
中期检查结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同意所在学院意见,中期检查结果为 。
○因
原因,不同意学院意见,中期检查结论为: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附件1.4
2017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主持人
|
参与人员(不超过4人)
|
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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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检查结论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附件2.1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学 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教育厅制
一、简表
项目简况
|
项目名称
|
|
学校经费
|
万元
|
起止年月
|
年 月至 年 月
|
项
目
负
责
人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务
|
|
最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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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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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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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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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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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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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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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改革和科学
研究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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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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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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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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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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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组
|
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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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职务
|
中级
职务
|
初级
职务
|
博士
|
硕 士
|
参 加
单位数
|
|
|
|
|
|
|
|
主要成员∧不含负责人∨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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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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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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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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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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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立项依据
三、项目研究基础
1、主持人已进行过的相关研究情况及成果
|
2、项目组其他成员所承担的相关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
3、学校已具备的研究与改革的条件,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支持),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
1、项目研究与改革的目标、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2、项目研究与改革总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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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研究与改革分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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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预期的成效(包括成果形式、受益学生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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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意见
附件2.2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中期报告书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教育厅制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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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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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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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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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支持和经费配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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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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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专家检查意见及结论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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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 题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湖南省教育厅制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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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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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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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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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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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主
要
研
究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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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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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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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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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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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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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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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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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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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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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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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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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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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成果简介
内容提示:该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教学改革方案和实践过程;成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情况;项目的特色和社会影响。该栏目限定在3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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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内容提示:项目启动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围绕项目开展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情况,研究与改革取得的主要成绩,校内外应用和推广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和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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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成果清单
项目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教改论文:注明发表论文的级别(CSSCI、北大核心、一般期刊),发表的卷期号、时间、期刊名、题目、作者以及页码;
2、教材:注明教材名称、出版社、出版年份、本人角色(主编、副主编、主要编写人员);
3、教育教学方案:注明名称、数量;
4、自制教学实验设施、装置:注明名称、种数;
5、教学改革成果推广报告:注明时间、地点;
5、其他能够支撑成果结题的材料;
6、受益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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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费使用情况
经费合计 元,其中,省教育厅(或部委)拨款 元,学校配套资助 元,其他自筹经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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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情况: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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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审核意见
内容提示: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结题的意见,包括对项目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评价等。
学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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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
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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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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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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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一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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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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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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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不超过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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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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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线教师是指未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在高校教学一线从教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于一线教师)。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申报资格及相应指标。
2.“行政职务”的填写应写明“××部门××职务”;
3.项目类别包括: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自愿配套项目。
附件2.5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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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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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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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不超过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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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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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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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期检查由学校组织,检查结论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附件2.6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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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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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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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
立项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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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项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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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不超过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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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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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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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筹经费项目结果验收通过的项目也列入此汇总表,且须在备注栏中标注“自筹经费项目”。
附件2.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立项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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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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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教改论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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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出版
教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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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考试
改革课程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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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的教育教学方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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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教学实验
设施、装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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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成果推广报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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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受益
学 生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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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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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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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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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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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统计各2013-2016年各年度立项项目截止填表日取得的成果。
附件3:
湘教通〔2017〕293号
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专科学校:
现将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包括高职院校)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工作任务
1.新项目申报立项。学校在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研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立项项目。
2.已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各高校在组织新项目申报的同时,必须同时组织对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结题工作并报送结题报告,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应予撤销。
三、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
(二)项目面向
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1.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项目,面向普通教育工作者。其中,独立学院的教学改革项目由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并由举办学校统一把关,且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2.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承担。
3.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4.其他项目
①为发挥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相关学会对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等作用,各专业(类)教指委和相关学会、专业委员会可分别推荐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2-3项(不占学校指标)。项目推荐要求和程序:一是项目选题要结合我厅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一般是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二是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集中相关学校力量开展协作研究;三是项目经遴选推荐后,需报我厅统一审核确定。
②为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和就业指导工作,切实发挥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助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积极作用,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推荐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2-3项(不占学校指标)。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广泛发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认真遴选后,报我厅统一审核确定。由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
(三)研究范围
2017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专业的建设、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等。
3.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
7.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8.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9.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四)项目任务
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2.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3.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4.改进和完善与各类型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 加强教学管理。
(五)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我厅公布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六)项目数量和经费资助
根据专项经费管理要求,我厅今后不再单独安排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学校在保证每个项目提供不少于1万元经费资助的前提下,可在附件1分配的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推荐省级项目。申报其他项目(含教指委、学会和创新创业就业相关项目)需取得所在学校资助承诺,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
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
四、新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校内发动。学校转发申报通知,对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和动员,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申报。申报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二)公开评审推荐。学校依据项目申报要求制定评审办法,按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推荐。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评审推荐结果应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省教育厅审核确认。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公布的项目范围、项目任务、项目要求对各高校的推荐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
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和其他项目由学校或各专业(类)教指委、学会、省就业指导中心自主评审,公共英语项目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立项后,一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五、结题项目申报及评审
向我厅申请项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书和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题要求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撤销三种。
按管理办法要求,项目中期检查和自筹经费项目的结题验收委托项目所属学校进行,必要时省教育厅组织抽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应敦促其进行整改或撤销立项。在项目申报时,学校应将中期检查情况、自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撤销立项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向我厅报告。
六、项目管理
我厅依据《湖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管理。各高校要根据我厅的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切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各环节的工作,强化对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际成效。教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一般应由教务处负责,职能明确在高教所等专门机构的学校,教务处应全程参与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七、项目材料申报
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常态化管理,从今年开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平台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1.往年项目信息填报
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往年项目信息都应在平台中填报,具体项目名单和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学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做好往年项目的填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
2017年
9月
16日
-
9
月29
日
。未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的学校,我厅将不受理该学校今年项目的申报。
2.今年项目申报与结题
①申报项目立项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报项目结题需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同时,应在平台中完成申报工作,项目结题还需上传佐证材料。
②申报单位须提交资助经费承诺报告,并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6)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7)。相应材料及电子文档请各学校于
2017年
10月
13日前
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应在平台中完成推荐审核工作。
③平台开放时间为
2017年
10月
9日
-
10
月13
日
。
3.联系人:贺毅、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6396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