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21〕51号
关于开展2021年开云(中国)信息化教学竞赛暨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选拔赛的
通 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开云(中国)信息化教学竞赛暨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近五年已获得本项竞赛省级一等奖或有两次省级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省复赛。
二、竞赛内容要求及分组
1.课程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是由多媒体课件、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智慧教学系统以及微课资源等构成的课程教学支撑体系。
课程资源选用合理,鼓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教学理念先进,技术运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课程资源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好;能够合理选用图形图像、音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技术来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课程平台能有效兼容内容资源,留存教学数据,支持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教学应用要求
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数字化资源的育人因素,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与资源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能合理运用智慧教育环境中的技术手段引导控制学习进程,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协作探究的积极性;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形成了鲜明的教学风格。
3.竞赛分组
信息化教学竞赛按文科组、理工组和实践组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课程性质以及是否利于发展实践能力(实验操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选择参加文科组、理工组或实践组竞赛,展示自己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三、竞赛时间与程序
本次信息化教学竞赛分3个阶段:
1.学院推荐
采取二级学院自主推荐申报,各学院至少要推荐一名教师参赛。机关工作人员如满足申报条件,可向其所承担的课程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各二级学院于7月5日上午12点前将参加信息化教学竞赛的校赛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3)院长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稿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陈珊珊(明德楼302),电子稿发送1532203264@qq.com。
2.网络评审
参赛教师提交涵盖参赛课程全部内容的课程资源;提交介绍参赛课程信息化建设和展示课程资源在某知识点微课教学中应用的微视频(限12分钟以内,编码格式:wmv/flv/mp4;码率:500-1024kbps;分辨率:720×576-1280×720或640×480-1024×576);提交包含供现场教学时随机抽选的教学知识点目录(文科组、理工组各10个知识点,实践组6个知识点)。
提交时间为7月5日上午12点前,电子稿发送1532203264@qq.com或U盘拷贝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陈珊珊(明德楼302)。
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选出10名作品参加现场教学比赛。每个组现场教学比赛名额由各组参赛人数与评审成绩综合确定,原则上每个组不少于2名。
3.现场教学
从参赛教师提交的教学知识点材料中随机抽取1个教学内容,进行12min课程信息化建设的介绍与现场教学展示。
时间:7月 10日上午8:30。
现场教学比赛地点:致远楼205。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选手最后得分=网络评审成绩×50%+现场教学成绩×50%。
四、奖励办法
根据选手的综合成绩,共设置一等奖3名,即每组的第一名,二等奖3名,即每组的第二名,三等奖4名。
对获奖选手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一等奖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省复赛。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校级选拔赛推荐项目清单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
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 3号)等文件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及广大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课程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以信息化教学竞赛为抓手,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各高校要按照竞赛组委会具体安排,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参赛,在校内初赛基础上推荐教师参加省级竞赛。
三、各高校应将教师教学竞赛获奖及其他相关教学成果情况纳入职务评聘、教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全面提高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四、竞赛组织的具体事项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hneta.cn/及时发布。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
一、竞赛目的
1.推动全省高校更加重视智慧教育环境建设及其在课程教学中的科学应用,进一步优化教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引导广大高校教师主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不断提升信息化教学业务能力与水平。
3.探索高校信息化教学的评价标准,完善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营造信息化教学的浓厚氛围,促进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推动我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信息化教学竞赛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承办,可根据需要邀请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协办。具体竞赛活动由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指导。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本科学校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近五年已获得本项竞赛一等奖或有两次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竞赛。
四、参赛要求
1.课程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是由多媒体课件、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智慧教学系统以及微课资源等构成的课程教学支撑体系。
课程资源选用合理,鼓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教学理念先进,技术运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课程资源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好;能够合理选用多媒体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和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课程平台能有效兼容内容资源,留存教学数据,支持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教学应用要求
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数字化资源的育人因素,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与资源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能合理运用智慧教育环境中的人工智能或数据分析技术引导控制学习进程,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协作探究的积极性;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
五、竞赛分组
信息化教学竞赛按文科组、理工组、实践组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课程性质以及是否利于发展实践能力(实验操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选择参加文科组、理工组或实践组竞赛。
1.竞赛程序初赛
各高校根据竞赛章程和组委会工作安排,自主制定方案组织校内初赛。在此基础上,根据年度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教师参加省级竞赛。推荐名单须在校园网公示一周时间,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复赛
复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各校推荐参加复赛的教师应提交涵盖参赛课程全部内容的课程资源;提交介绍参赛课程信息化建设和展示课程资源在某知识点微课教学中应用的微视频(限12分钟以内,编码格式:wmv/flv/mp4;码率:500 - 1024kbps;分辨率:720率:by一1280: bps或6400: by一1024: by s;提交包含供决赛时随机抽选的教学知识点目录(文科组、理工组各10个知识点,实践组6个知识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
参赛教师需通过网站(http://www.hneta.cn/)注册登录信息化教学竞赛平台上传参赛材料,基于互联网资源的参赛课程须提供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并确保随时能够访问。所有参赛资源均不加密。参赛材料文件总数据量应小于4G。
组委会根据竞赛分组,分别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的软件及教学进行评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各组复赛成绩前30%左右的教师进入决赛。评分细则由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制订并及时发布,其中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应用展示各按50%折算总分。为确保公平公正,参赛教师提交的复赛评审材料原则上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与学校信息。
3.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由竞赛组委会从每位参赛教师提交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所填决赛知识点中随机抽取一个教学内容,参赛教师进行12分钟课程信息化建设的介绍与现场教学展示,再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为确保公平公正,决赛过程实行专家当场打分和亮分,同时接受高校教师的观摩和监督。
七、竞赛评奖
1.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奖按各组别复赛教师人数设奖,其中一等奖20%,二等奖25 %,三等奖35%。组织奖按参赛学校总数的20%设奖。
2.评奖办法
个人奖根据教师参加省级竞赛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依次确定。其中,参加决赛教师的总成绩由复赛和决赛成绩折合计算(各占50%,若成绩相同,则以决赛成绩排序确定获奖等级;未进入决赛的参赛教师,按复赛成绩排序确定获奖等级。
组织奖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校内初赛组织及省级竞赛获奖等情况,经综合评议后投票确定。
获奖结果由竞赛组委会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并负责处理异议,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3.奖励办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竞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由湖南省教育厅发文通报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