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创优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8 点击数:


校教通〔2021104

各学院:

为激励莘莘学子勤奋好学,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开云(中国)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启动20202021学年度创优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条件

(一)评奖对象

201820192020级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学生,20192020级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的专科学生。

(二)评奖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在我校就读期间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符合《开云(中国)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规定的评选条件。

(三)奖励范围

奖励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按同专业同年级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一等奖学金:大一学生评定比例为2%,大二、大三学生评定比例为1%。二等奖学金:大一学生评定比例为3%,大二、大三学生评定比例为2%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书面申请:20211123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中的申报表。

(二)学院初评:20211124日至20211125日。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开云(中国)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文件要求成立创优奖学金评审小组,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学院相关领导、任课老师代表、政治辅导员(班主任)、教务秘书组成,负责审查学生资格条件和学生综合表现、审定并复核学生分数,经综合评议确定本学院创优奖学金获奖的初评学生名单。

(三)各学院公示:各学院于20211126日至20211128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1130日前报教务处运行科陈珊珊老师处(学生申报表存留各学院)。

(四)校务会审议: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初评结果报校务会进行审议批准。

(五)颁发奖金:根据校务会讨论通过的奖励名单,由各二级学院从计财处的个人收入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走纸质审批流程后,再由计财处直接将奖金打入学生个人校园一卡通银行卡。

三、奖励办法

一等奖学金:大一学生奖励金额为1500/人,大二、大三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人(专科学生大三不评);

二等奖学金:大一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人,大二、大三学生奖励金额为600/人(专科学生大三不评)。

附件:12020-2021学年创优奖学金学生申报表

22020-2021学年创优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创优奖学金现金发放表

开云(中国)教务处

20211117


附件1

2020-2021学年创优奖学金学生申报表

学院专业学号_______   姓名:_______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成绩

学分

绩点数

平均学分绩点

学院评审意见:

学院书记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2020-2021学年创优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学院名称:

年级

专业

学号

姓名

平均学分绩点

排名

奖励等级

合计

人数:

金额:

备注:汇总表请分专业、年级、绩分积点排名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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