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关于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3 点击数:

校教通〔202225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和《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课堂教学革命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深入推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协同育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湖南“三高四新”发展战略。

二、教改项目设置

2022年教学改革项目分两个级别,即省级和校级。

1.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包含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四类;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全部为一般项目,包括普通教育项目和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专项。

三、项目申报

(一)立项数量

1.推荐到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指标

2022年湖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教改项目指标为:普通教育项目28项(含奖励项目2项),由教务处组织评审;成人教育项目2项,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公共外语项目2项,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评审。需要申报省级其它类型项目的请从相应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相关学会或省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申报。

2.校级立项数量

校级教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结合我校实际,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计划立项34个,其中普通教改项目19个,教学管理专项15个。各单位推荐参评省级的项目,若没有获得推荐,可直接认定为校级普通项目。具体推荐数量分配见表1。

1:2022年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量分配表

单位名称

教职工人数

项目推荐数量

省级项目

校级项目

备注

学院推荐

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推荐

奖励项目

合计

普通项目

教学管理专项

合计

马克思主义学院

46

1

1

1

3

1

1

2

法学院

34

1

1

0

2

1

1

2

文学院

50

1

1

0

2

1

1

2

外国语学院

90

4

1

1

6

2

1

3

省级项目含公共外语2项

商学院

74

1

2

0

3

1

1

2

教育学院

45

1

1

0

2

1

1

2

音乐舞蹈学院

69

1

1

0

2

1

1

2

美术与设计学院

70

1

2

0

3

1

1

2

数学与金融学院

44

1

1

0

2

1

1

2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72

1

2

1

4

1

1

2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61

1

3

0

4

1

1

2

信息学院

102

2

3

1

6

2

1

3

体育学院

72

1

1

0

2

1

1

2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86

2

1

0

3

2

1

3

继续教育学院

9

2

0

0

2

0

0

0

其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可以申报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机关及教辅单位(含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84

2

0

0

2

2

2

4

双肩挑人员、教务处、质规处、科研处、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学工处、校地校企合作处、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人员可申报

合计

1008

23

21

4

48

19

16

35

说明: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获评“优秀”等级的项目奖励1个申报名额;学院推荐项目和校级普通项目,根据各单位人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分到各单位;校级教学管理项目为每个教学单位1项,机关及教辅单位2项。

(二)申报要求

1.省级教改课题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

2)申请人年度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尚未正式结题的,或因主持项目未按时结题被学校通报在禁报期内的此次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3申请者不能重复申报与历年已立项项目相似或相近,且没有取得重要突破的研究项目

4)该类课题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2.校级教改项目申报要求

1)普通教改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58岁。

2)教学管理专项课题面向从事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专兼在编在岗人员,主要指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人员、教学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中心)主任、教务秘书、辅导员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3)申请人年度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校级级尚未正式结题的,或因主持项目未按时结题被学校通报在禁报期内的此次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4)申请者不能重复申报与历年已立项项目相似或相近,且没有取得重要突破的研究项目

四、项目评审

1.分配到各二级学院的校级项目及参评省级教改的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推荐;

2.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获评“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奖励1个申报名额;

3.机关教辅单位(含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的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推荐;

4.外国语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分别对推荐省级公共外语项目和继续教育项目进行评审;

5.各单位在5月25号之前完成所有相关项目的推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

6.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推荐项目、奖励项目和各单位推荐的省级普通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推荐项目和奖励项目;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认证工作,关于师范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认证的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推荐的项目研究经费从一流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学校不再单独下拨经费。

7.对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日-6月6日,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7日上报省教育厅。

五、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

第一类:2020立项的省、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开展中期检查;

第二类:2020年以前立项的且在研未接受过中期检查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必须补充开展中期检查;

第三类:2021年申报的省级和校级项目,按照申报时的研究期间,已经完成了相关研究工作的项目可以参与本次中期检查。

2)检查结论

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发文终止资助,且申请者2年以内不准申报教改项目。对中期检查基本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暂时冻结其后续经费,直到检查合格为止,才允许使用后续经费。

3)对拒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一律按中期检查不合格处理。

2.结题验收

本次主要开展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校级教改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安排在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于校教通〔2022〕4号公布的暂缓通过和延期结题项目,在达到结题条件的情况下,本次可以申请结题。

2019以前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接受结题验收工作,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要并仅能申请延期一年结题,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

六、项目材料要求

1.校级教改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者须填写《2022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1.1),各二级学院评审后填写好《2022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1.2)

2)中期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填写《2022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1.3),各二级学院检查后填写2022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4)。

以上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

2.省级教改项目的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2.1,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学院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2),连同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统一报送教务处。待学校确定推荐省级申报项目后,由各学院再次统一将修改后的材料报送教务处。

2)中期检查材料:项目负责填写202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2.3)交给学院,各学院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4)。以上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

3)结题材料:省级教改项目和省级课程思政教改革项目负责人须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2.5),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其中,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改革实践类)在上述材料之外,需同时提供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学视频(1-2学时,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主持人),全课程教学设计详案和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3-5个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改革成效的相关材料。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各学院填写好《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6),连同所有结题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

4)为配合省教育厅对历年省级教改项目成果进行统计,请各学院统计2018-2021年各年度省级教改立项项目截止填表日取得的成果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7),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以上材料纸质稿(全部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按照报送日期统一报送至明德楼309,除省级项目申报材料和结题材料之外,其余材料无需文件袋包装。联系人:应淑燕,电子文档请发送到2609735244@qq.com。

七、项目管理要求

1.教改项目继续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层面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评审推荐、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并负责机关教辅单位人员申报的校级项目的评审;各学院负责所在学院的校级教改项目的评审推荐、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对教改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认真组织教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的教改项目的管理进行督查,不定期派专人参与进行现场的汇报与检查。对项目管理不到位、结题验收不及时的学院,将减少下一年度立项数量。

附件1. 校级教改项目表格

1.1:2022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2:2022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汇总表

1.3:2022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1.4:2022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 省级教改项目表格

2.1: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2: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2.3: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2.4: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5: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6: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2.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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