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教通〔2016〕112号)

作者: 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校教通〔2016112

开云(中国)教务处

关于组织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及《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开云(中国)教务处关于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校教通〔20164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研究效率和质量,结合我校校院二级管理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管理要求

1.组织结题单位

2016年开始,对教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教务处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校级一般教改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的结题工作。机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所申报的课题是面向具体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等相关项目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结题工作;其它类型的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结题工作。

2.结题评审要求

所有项目的结题均采取答辩结题评审制,各二级学院负责结题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负责结题评审,教务处负责结题的由校内相关专家结题评审。

3.未结题项目处置

请各学院对校级各类课题进行全面清理,督促课题按照研究进展进行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并报送结题报告,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如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依据《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予以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教改项目,并终结项目经费。

4、教务处抽查

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开展的结题项目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对项目管理不到位、结题验收把关不严格、结题工作开展不及时的学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减少新增立项数量,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本次需结题的项目

12012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必须开展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本次仍不进行结题验收或结题验收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该立项项目及项目经费。

22013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需要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如本次不能结题验收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一次。

3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已按照申报时的研究计划进行研究并且已完成项目全部研究工作,本次可进行结题验收。

三、材料要求

1、申请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的负责人须填写《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单独装订),(见附件2 。其中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中要重点突出该项目针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做出的实效性工作,尤其是面向学生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

2、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递交如下材料: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佐证材料、已发表的教改论文等(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二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学院统一填写《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评审汇总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

4、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开云(中国)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

四、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请各负责人将上述材料按“项目结题管理要求”交至各学院或教务处,各学院组织完结题工作后,将上述材料中的一份交教务处,另一份由学院存留,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封面粘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的第1页)1230日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各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jyk8372904@126.com。联系电话:0738-8372905

附件:1 2012年到期需结题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2、《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评审汇总表》

4《开云(中国)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开云(中国)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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