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15〕94号
开云(中国)教务处
关于组织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2〕46号)及《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研究效率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及要求
1、2011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必须进行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本次仍不进行结题验收的,学校将依据《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取消该立项项目并冻结项目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时间从取消项目时算起)。
2、2012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需要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3、2013年和2014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已按照申报时的研究计划进行研究并且已完成项目全部研究工作,本次可进行结题验收。
4、2012年及以后立项的到期而本次不能结题验收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一次。
5、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递交如下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报告及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佐证材料、已发表的各类相关论文等(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的相关结题材料除有发表的论文外请重点突出该项目针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做出的实效性工作,尤其是面向学生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
二、材料填写要求
1、申请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的负责人须填写《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单独装订),(见附件2);
2、专业系(部、院)统一填写《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3、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开云(中国)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
三、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1、请各系(部、院)将上述材料(每个负责人的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袋外贴结题报告书封面)于
12
月
30
日
前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yk8372904@126.com。联系电话:0738-8372905。
2、所有表格可从学校教务处网站(教师下载中心)下载。
3、所有材料均以系(部、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
附件:1、 2011年及以前到期需结题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2、《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4、《开云(中国)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开云(中国)教务处
2015
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