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教务处
关于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8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改项目设置
2019年教学改革项目分两个级别,即省级和校级。
1、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分重点教改项目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一般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育人作用,使得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落实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把立德树人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各环节,从2019年开始设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按校级一般教改项目对待。
三、项目申报
(一)立项数量
1、校级立项数量
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计划立项103个,其中重点48项,一般 55项,具体立项数量分配见表1。
表1:2019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数量分配表
学院名称 |
职工 人数 |
本科 专业数 |
校级项目立项数量 |
总数量 |
重点项目数 |
一般项目数(课程思政专项) |
备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7 |
1 |
4 |
2 |
2 |
含公共课 |
法学院 |
31 |
2 |
4 |
2 |
2 |
|
文学院 |
45 |
3 |
6 |
3 |
3 |
|
外国语学院 |
86 |
2 |
7 |
4 |
3 |
含公共课 |
商学院 |
64 |
6 |
9 |
3 |
6 |
|
教育学院 |
35 |
4 |
5 |
2 |
3 |
学前教育专业按1个专业计算 |
音乐舞蹈学院 |
68 |
3 |
7 |
4 |
3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64 |
5 |
8 |
3 |
5 |
|
数学与金融学院 |
42 |
3 |
6 |
2 |
4 |
含公共课 |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
67 |
4 |
7 |
3 |
4 |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46 |
4 |
6 |
2 |
4 |
|
信息学院 |
99 |
6 |
12 |
5 |
7 |
含公共课 |
体育学院 |
68 |
3 |
8 |
4 |
4 |
含公共课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71 |
4 |
8 |
4 |
4 |
|
创新创业学院 |
13 |
|
2 |
1 |
1 |
公共课 |
机关教辅单位 |
|
|
4 |
4个以内 |
|
|
合计 |
836 |
50 |
103 |
48 |
55 |
|
说明:本表中的本科专业数为2019年招生的本科专业数,重点项目数按学院职工人数(不含工勤人员)的5%计算,“课程思政”专项数按专业数加公共课计算。
2、省级立项数量
2019年学校推荐到湖南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名额为:普通教育项目26项,成人教育项目2项,公共外语项目2项。需要申报省级其它类型项目的请从相应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精品课程建设专家委员会、相关学会或省就业指导中心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重点课题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省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校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申报,申报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申请人年度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或因主持项目未按时结题被学校通报在禁报期内的此次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4)申请者不能重复申报与历年已立项项目相似或相近,且没有取得重要突破的研究项目。
(5)重点教改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年。
2.“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且担任该课程教学两次以上。
(2)该项目的申报不受其它已申报立项项目限制:主持有在研的省级或校级教研项目均可申报“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但因主持项目未按时结题被学校通报在禁报期内的此次不得申报。
(3)每个本科专业限报一门,且所申报课程必须是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开设全校性的公共课程的学院可以报1门公共课程开展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研究。
(4)“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研究期限不得超过1年。
(5)机关教辅单位教师申报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统一归口到相关学院进行申报。
(三)研究范围
1、申报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落实、教书育人方法和方式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等。
(2)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教育基础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各类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践等。
(4)课程和教材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大“金课”(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 “金课”)的建设与应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强化、教材建设与“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等。
(5)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的研究与实践等。
(6)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7)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8)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9)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培养的新体系等。
(10)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智慧教室环境下的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评价等。
(11)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和评价体系的智能化等。
(12)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专升本等。
2、申报“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如何设计、构建一套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育人为一体(简称“三位一体”)的课程教学方案。
(2)如何在学时压缩、内容精讲的大背景下,突破学时限制,提升课程思政的融入内容、深度和广度。
(3)如何整合和凝练专业课程中的育人资源和教学案例,构建、设计一系列自然、巧妙的课堂教学育人结合点和切入点。
(4)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教学方法,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和课程教学模式,确保专业知识与思政育人目标相得益彰。
(5)如何进一步完善基于协同育人理念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以课程实践教学协同育人理念为导向,以大学生思想政治动态为基础,优化课程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
(四)项目任务
1.重点教改项目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改进和完善与各类型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2)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3)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4)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加强教学管理。
2、“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具备“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育人为一体”的三位一体的教学方案。
(2)整合和凝练专业课程中的育人资源,构建、设计一系列自然、巧妙的课堂教学育人结合点和切入点。
(3)优化教学方法,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和课程教学模式,确保专业知识与思政育人目标相得益彰,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
(五)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研究范围中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项目评审
(一)学院层面的评审
1. 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人数为7人左右)为学院申报项目评审机构,负责对各学院的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思政专项和推荐校级重点项目。
2.评审时要求申请者所报项目应当与其身份相对应,对项目面向与申请者身份不符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5.各学院对申报项目必须实行差额评审,严禁出现“等额申报、等额立项”的情况,一旦出现,取消该学院的立项指标。
6.各学院在6月24号之前完成校级重点项目推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
7. 各学院在6月30号之前完成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
8.外国语学院对推荐省级公共外语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于6月24号之前报教务处。
(二)机关教辅单位人员申报项目及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
1.机关教辅单位人员申报的校级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初评及推荐。
2.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单独向教务处申报,由教务处组织评审及推荐。
(三)学校层面的评审
1.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评出的校级思政专项进行审定。
2. 学校于6月27日对已评出的校级重点项目进行再次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四)公示
对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8日-7月4日,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 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
第一类:2017年立项的省、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开展中期检查;
第二类:2017年以前立项的且在研未接受过中期检查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必须补充开展中期检查;
第三类:2018年申报的省级和校级项目,按照申报时的研究期间,已经完成了相关研究工作的项目可以参与本次中期检查。
(2)检查结论
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凡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发文终止资助,且申请者2年以内不准申报教改项目。对中期检查基本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暂时冻结其后续经费,直到检查合格为止,才允许使用后续经费。
(3)对拒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一律按中期检查不合格处理。
2. 结题验收
本次仅开展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校级教改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安排在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及2016年以前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接受结题验收工作,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要并仅能申请延期一年结题,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
六、项目材料要求
1.校级教改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者须填写《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1.1),或填写《2019年开云(中国)“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1.2),各二级学院评审后填写好《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1.3),被推荐立项的申报书及汇总表由所在学院统一报教务处。
(2)中期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填写《 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1.4),各二级学院检查后填写《 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5),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
2.省级教改项目的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1,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并填写《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4),以上材料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后由各学院统一报教务处。
(2)中期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2.2)交由各学院,各学院填写好相应的汇总表(附件2.5),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教务处。
(3)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3),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结题附件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各学院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6),所有结题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到教务处。
(5)为配合省教育厅对历年省级教改项目成果进行统计,请各学院统计2015-2018年各年度省级教改立项项目截止填表日取得的成果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7),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以上材料纸质稿(全部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24日前(课程思政专项申报材料和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于7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田密;电子文档请发送到191231748@qq.com。
七、项目管理要求
1.教改项目继续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层面由教务处负责校级重点项目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并负责机关教辅单位人员申报的校级项目的评审;各学院负责所在学院的校级教改项目(重点和一般)的评审推荐、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对教改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认真组织教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的教改项目的管理进行督查,不定期派专人参与进行现场的汇报与检查。对项目管理不到位、结题验收不及时的学院,将减少一下年度立项数量。
3.校级重点项目和省级项目不重复资助,按就高的原则进行资助。
附件1. 校级教改项目表格
1.1 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2 2019年开云(中国)“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1.3 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结果汇总表
1.4 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1.5 2019年开云(中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 省级教改项目表格
2.1 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2 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2.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4 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2.5 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6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2.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83号)
开云(中国)
2019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