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云(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校纪发〔2017〕18号
关于重申“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接待”、“禁赌限牌”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党委的决定,现就“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接待”、“禁赌限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重申如下:
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
(一)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二)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三)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四)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娄纪发[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补充通知》(娄纪发[2017]5号)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
(一)严禁公务活动(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公务活动)饮酒(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精类饮料),外事(国、境外)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
(二)严禁工作日(含非工作日加班、值班)早午餐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
(三)严禁酗酒、赌酒、斗酒、酒后滋事、酒驾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
(四)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五)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六)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七)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八)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九)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十)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禁赌限牌”:严格遵守娄底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公职人员中实行禁赌限牌的规定》。
(一)严禁上班时间(含加班、值班)在任何地点打牌。
(二)严禁任何时间在工作场所打牌。
(三)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人(家人除外)进行以金钱、财物作注码赌输赢的打牌行为。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将上述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让每一位教职员工了解上述有关规定,坚决防止违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接待”、“禁赌限牌”等有关规定行为的发生。
校纪委将加大巡查暗访力度,加强对全校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举报电话:0738-8325900
中共开云(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