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高校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教材选用及教材征订是艺术系课程正常开设的基本保障,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落实教育科学系教学体系的完整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对我系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管理,保证教材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本科教材指与本科课程配套,能够满足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可分为:基础课类、专业基础课类、专业课类教材
认证标准由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制定,采取征订实行授课教师、教研室、系、学校教务处审批制度,责任到人,严格把关。
选用教材必须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实用性,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材内容应符合本门学科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目标要求、深浅程度恰当,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阅读;注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利于学生知识、技能和素质的提高。
树立精品意识,在同类教材中,通过比较,选用质量最好的、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
基础课类教材,以国内外知名的经典教材为对象,优中选优,构建稳定的基础课类教材平台。
专业基础课类教材,在“三优先原则”基础上,以区域性合作为补充,建立相对稳定的若干个专业基础课类教材板块。
专业课类教材,在选用传统教材的基础上,要跟踪本专业最前沿的信息,补充一部分形式多样的讲义。
在教学计划、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没有大变化的情况一,不允许任意更换教材。如有必要,按教材选用程序更换。
教师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中课程的安排,提出选用教材的方案,至少要提供两种以上的教材版本供学科比较、选择。
各教研室主任遵循学校教材选用原则,根据课程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对任课教师提出的教材选用申请进行认真审核,集体研究、选择教材的版本,填报下学期的教材计划。经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名后报送系审核。
教研室集体研究确定后的教材选用计划上报系,系主任签名同意后报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
1.主讲教师和学生导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推荐选修课教材和参考书。
2.任何教师,不通过教材选用程序擅自向学生发放必修课教材,按违犯校纪论处。
建立教材发放档案,根据课程,各班级以学生人数统一发放(由班委负责统一领书),工作力求及时、准确、减少失误。
教师领用教科书,原则上根据课程表上编制的任课教师名单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