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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中国)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专项的通知
2016-09-20 16:16  

为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解决校内信息软件需求,培养应用软件开发团队,提高教师开发应用软件的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根据2016年第3次校务会议纪要有关决定,学校特设立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专项并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本专项为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由学校划拨,具体项目经费以学校信息领导小组批准预算经费为准,主要支持我校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应用软件开发。该项目属开放型项目。项目开发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维护期为2—3年,根据项目需要可以延期到5年。

(二)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由科研处、信息中心、软件使用部门和项目依托单位共同管理,其中科研处是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的组织单位,信息中心协助。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

1、项目依托单位主要为我校各学院、职能部门及研究机构,并应具备软件开发所必须的硬件条件。原则上软件使用部门不能作为项目依托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成功主持过应用软件开发项目,并能有充裕时间于项目研发。每位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内只能主持一个信息化建设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3、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组,制定并实施研发计划、上线与测试计划、技术服务方案等,定期组织需求确认和技术讨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组人员应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4、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指南撰写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申请书,提交技术资料(需求分析、技术方案、研发队伍与能力、项目进度与管理措施等)。申请书应目标明确,立项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预期成果切合实际,开发周期合符要求,经费预算合理,且总体方案符合我校数字化校园统一认证接入标准、信息管理标准、应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

(二)版权与保密。

1、项目的所有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学校(具体代理人为信息中心)所有。项目成果应在终验之前提交给信息中心和科研处。项目成果品包括数据、源代码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技术文档。

2、项目成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等。

3、项目负责人应积极配合项目成果代理人开展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成果推广应用所取得的收益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分成和奖励。

4、项目管理方和负责人均应遵守学校科技保密规定。参与人员不得公布、泄露、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与该项目相关的软件设计资料、算法及源代码、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品等。

三、项目管理

(一)立项资助

1、科研处会同信息中心,召集软件用户单位,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将结果上报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通过论证和学校审批后,根据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意见,签订项目合同,科研处下达立项批文,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如果校内没有开发团队承担项目开发,则将项目提交国资处公开招标。

3、项目合同包括详尽的技术方案、人员分工与职责、项目进度和目标任务、以及项目管理措施。

(二)过程管理

1、科研处、信息中心及软件使用单位,共同组建项目质量监理小组,派遣专门的技术审查人员,跟踪项目实施过程,定期组织人员审阅进度方案、技术资料,通过现场考察、调研会议、应用测试多种等形式进行质量监控。

2、项目质量监理小组及技术审查人员依据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及合同附件材料,履行监理职责,对未按照既定方案完成目标任务、出现技术标准偏差等,应立即指出并责其改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依托单位及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和方案。确有需要调整方案、修改进度计划、更改目标任务,必须书面陈述,上报技术审查人员。经过管理部门研究后上报学校同意,方能做出相应调整。

3、若项目组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技术出现偏差致使性能等不到保障、功能不能满足用户需求、或存在不能完成项目的重大风险,学校可提前终止合同,并将项目转交国资处公开招标。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学校有权追究项目依托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责成赔付相应损失。

(三)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分为初验、试运行和终验三个流程。

1、初验。由项目依托单位和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验收材料,包括软件代码、技术文档、测试证明、用户意见。初验合格后,方能进行试运行验收。

2、试运行。在试运过程中,软件技术符合要求和规范、软件性能满足实际需求、功能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90%以上,使用中无重大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修改或妥善解决。试运行通过后方能进行终验。

3、终验。软件成果的资料规范且齐全,软件进入试运行后3个月,运行稳定、性能满足峰值测试、效果良好,用户出具使用报告或相关使用证明。系统必须按照相关标准通过测试后,方能通过终验,测试过程由信息中心组织技术人员负责。

(四)后期维护

1、系统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牵头组织后期维护,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按合同约定提供后期服务。后期服务包括软件免费升级及维护、软件安装与调试、用户技术培训、软件故障检测与排除、常见使用问题与用户咨询等。

2、对于系统软件故障,依托单位应在12小时内给予响应,并组织技术人员解决故障。软件具有漏洞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系统的数据及程序运行问题,响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法定工作日。

(五)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阶段性核拨。

(1)技术标准审核通过、需求分析完善并得到使用部门的认可、技术路线可行、构建了开发平台、人员分工到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在项目上线试运行通过终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履行软件网络运行维护责任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2、项目经费应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科研处和信息中心负责管理,项目负责人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支配使用。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

(1)业务费:测试、分析、计算、业务资料、对外协作、学术会议和国内调研费、鉴定验收费等;

(2)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消耗品购置、实验动植物购置、种植、养殖、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检疫和包装运输费;

(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自制专用仪器设备材料、配件购置和加工费;

(4)劳务费:用于项目开发人员的劳务支出。

(5)测试费:用于项目按照相关测试标准进行测试的劳务支出。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需通过依托单位进行申报。由依托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科研处,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根据2016年校内软件开发需求汇总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针对性选择申报项目,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三)请各依托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报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式3分。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剑波,联系电话:15707387077,电子邮箱:kjc8710400@163.com。

附件:

1、开云(中国)2016年校内软件开发需求汇总表

2、开云(中国)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专项申请书

2016年9月19日

附件【附件1.校内软件开发需求汇总.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2.开云(中国)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专项申请书20160918.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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