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经各学院推荐,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批准,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具体情况,一经核实取消推荐立项资格。
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日。
联系人:于意,联系电话:0738-8326910。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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