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由学校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评定和咨询机构,在学校领导下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教学与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根据《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开云(中国)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的规定,我校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拟对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我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
一、基本原则
1、优先考虑没有担任副处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授或博士
2、优先考虑省级重点应用特色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协调创新协调中心等省级平台或基地的负责人
3、遴选出来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分布要考虑各学科之间的基本平衡
二、学术委员推选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正直,原则性强,学术诚信,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参事议事能力;
2、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学术状况和学术动态,主持过国家基金项目或者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过高档次学术论文(SCI/SSCI/EI/CSSCI/A&HCI)或近三年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获得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
三、校学术委员会构成
1、学术委员会人数为19人左右(章程规定是17-23人),由学校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2、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秘书长由科研处处长兼任,具体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特邀委员由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四、校学术委员推选程序和选举办法
1、民主推荐。采取二级学院推荐与校长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委员推荐名单,请于4月8日前将学术委员会成员推荐表(见附表)报送科研处412室(联系人:唐庆;联系电话:15573851799)。
2、确定委员。科研处对委员推荐名单根据校学术委员的入选范围和条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委员推荐名单报校长审定,经会议审定后确定委员名单。
3、确定主任。召开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议,推选出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第三届校学术委员组成人员名单。
五、校学术委员推荐名额
1、校学术委员应具有学科代表性,各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校学术委员;
2、二级学院推选的人员中,除必须符合校学术委员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公示推荐名单;
(2)无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得少于推荐总人数的50%(四舍五入取整)。
科研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