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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9-09-04 15:37  

校属各单位:

学校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主要目标:

(1)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参与科学研究与开发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进步,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增强学校立德树人工作的实效。

基本原则:

(1)符合学校转型发展的主体潮流,适应我校应用特色学科建设的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在理论或技术中有明确创新点,立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研究思路合理可行;

2)紧紧围绕学校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过程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充分的立论依据,清晰的研究思路。

二、项目类型

(1)校级青年基金项目

(2)校级辅导员专项项目

三、申报条件

1)校级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限于35岁以下(即198411日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下(含硕士)的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且之前未获得过校级或各级纵向科研项目资助。青年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2020.01­2022.01),参与人员2-3人。

2)校级辅导员专项项目:面向全校在职在岗的辅导员,研究内容围绕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三、申报要求

1、每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主持学校科研项目1项,同一人主持和参与的学校科研项目(含申报和在研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

2、项目申报人(含申报成员)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签名。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分别对校级青年基金项目、辅导员专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书主要内容的真实性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研究工作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凡弄虚作假者,一律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3、校级青年基金项目不受理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类项目;项目学科分类参考《学科分类及代码》;

4、申报者按申报书要求规范填写,用A4纸打印双面打印并装订1份(如有附件材料则附在申请书后面一起装订);

5、校级青年基金项目以所在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稿至科研处414室(辅导员专项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汇总签字盖章并提交科研处),同时还需填报《申报汇总表》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且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机关教辅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科研处;

6、所有申报表格可以在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7、申报材料请于2019930日前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明德楼414

联 系 人:刘红彦、于意

联 系 电 话:87104008326910

电子邮箱:kjc8326910@163.com

                                     科研处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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