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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2022-12-10 14:46  

校属各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我校“十四五”科学研究规划,力争完成科技项目规划指标,切实保障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质量,努力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的数量,现对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1.加强重点人员申报:组织新引进和新遴选高层次人才、新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校内重点项目负责人申报面上项目;

2.加强青年项目申报:组织新引进博士、35岁以下(男)和40岁以下(女)的青年教师、在站博士后(人事关系在我校)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3.加强近年申报但未获批项目的完善与论证;

4.加强以已有省部级项目为基础项目的设计与论证。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动员、申请书撰写(2022年10月6日-12月30日)

1.各单位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进行项目申报动员和申请书撰写培训,12月15日前完成;

2.各单位组织新引进青年教师进行科研能力提升培训主题会议;

3.拟申请人员参照往年申请书样式撰写申请书(附件1)。

第二阶段项目论证(2022年12月30日-1月20日)

1.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

2.科研与社会服务处有针对性的对部分类型项目论证征询意见。

第三阶段申请书完善(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20日)

1.项目申请人结合论证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2.各学院进一步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论证。

第四阶段正式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金基金委员会正式下发申报通知后,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将在学校网页上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并组织项目申报培训会,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正式填报申请书。

三、预申报须知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的“项目指南栏”(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待《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后,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2.拟申报人员在撰写申请书时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对于科研不端行为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处理,有关处理公开信息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查询。

3.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报预算制项目的预算。

四、预申报相关要求

1.各单位围绕申报工作重点,在项目预申报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早谋划、早启动,深挖申报潜力,保证项目申报数量;

(2)提前邀请专家审核把关,加强项目论证,夯实项目申报质量;

(3)严格过程管理,按时落实阶段任务。

2.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预申报人员名单及需要开通账号信息(附件2)发至科技处邮箱kjc8326910@163.com,2023年2月20日前将最终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及项目论证组织情况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周卫军   陈红军

联系电话:8325410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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