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24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与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的具体事项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本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个人自主申报,不对各单位设置申报限额。评审推荐过程向“双一流”建设学科、高层次人才、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二、项目类型及指标
重点项目15项,优秀青年项目22项,一般项目17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学科建设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面向我校省级以上“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中、高级职称,其中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2. 优秀青年项目:面向全校青年师生,重点面向符合我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研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面向全校师生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报要求
1.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在岗人员,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学校负责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6.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后,省教育厅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五、注意事项
1. 本年度所有申报项目全部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如有抄袭则形式审查不合格,同时取消本年度内所有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2. 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其中必须有2名我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且人员结构应合理。
3. 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探索及一般性工作研究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4.请各单位9月1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稿(附件2、附件3,附件4)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8326910@163.com(要求:附件2、附件3各置于一个文件夹,其中各文档命名方式:学院+申报人姓名),附件4纸质档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明德楼409,不单独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5. 9月11-20日,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通讯评审,组织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并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公示,将专家评审及修改意见反馈到各学院。
6.待校内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项目负责人再进行系统填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申请书。
7. 校申报者务必在9月27日24:00之前完成申报书系统提交。9月28日,学校管理员集中审核。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军、周卫军;
联系电话:15173876810;
电子邮箱:kjc8326910@163.com。
附件:
1.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专家评审版)
4.项目申报汇总表
5.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