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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办法

2022-06-16  点击:[]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的重要平台,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湘教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一、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以下支持:参照老师参与课堂教学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予计分。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职称评定时,计分80分,此项计分上不封顶;国赛银奖项目第一指导师计分50分,此项计分上不封顶;国赛铜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计分30分,此项计分上不封顶。

二、在项目申报方面给予以下支持: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该项目相关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立项1项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或一般项目,申报和立项指标单列;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老师,在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直接入选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老师同时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赛银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直接入选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老师同时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一等奖获奖项目,等同于立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类),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等同于项目负责人。

三、在资金奖励方面给予以下支持: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奖励50000元,国赛银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奖励30000元,国赛铜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奖励10000元。该笔资金从学校教务处学科竞赛专项经费中支出,不再按《开云(中国)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进行重复奖励。

除以上教师奖励外,学生获得以下支持: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第一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国赛铜奖、省赛一等奖项目第一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学校优先推荐为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项目优先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开云(中国)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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