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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配套经费调整决定

2016-03-30  点击:[]

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配套经费调整决定

2013-07-09

3月5日,校长郭军在明德楼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2012年第2次校务会议,就校园网络和信息化、工勤岗位管理、内部人员异动、社保基数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校领导及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现将议题之六“关于调整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配套经费问题”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根据学校实际,必须对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配套经费进行重新调整。

会议决定:

(一)国家级科研项目实到经费在60万以上(含60万)的学校配套60万,实到经费在60万以下的按1:1配套;省部级科研项目实到经费在20万以上(含20万)学校配套20万,实到经费在20万以下的按1:1配套.

(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学校按到账经费1:1给予配套。

(三)从2012年开始,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学校将不再计算课时工作量。

(四)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校务会议纪要(2012年第2次议题之六)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上一条:我校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若干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