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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开云(中国)印发《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11-25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开云(中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

开云(中国)

2019年9月26日


开云(中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更好地应对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

(一)学校成立就业创业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就业创业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创新创业学院、学工部、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二级学院成立就业创业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就业专干、全体辅导员及毕业生班主任为成员。

(二)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和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以“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来对待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强化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学校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项到位。健全就业、招生、教学、学工、团委等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落实创业培训、创业补贴、保留学籍等扶持政策,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

(四)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密切关注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毕业生就创业工作全过程。

(五)组织各行业专家讲形势、讲政策,企业家讲经验,毕业校友讲感受,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把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融入思想教育,激励更多学生在就创业实践中成就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精彩人生。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典型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促进就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就业领域,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一)继续加强和保持原用人单位的业务联系和感情联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巩固现有就业领域,开辟新的就业市场,加大就业基地建设力度,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的特色新建1-2个实习就业基地,学校拟新建5—6个实习就业基地。

(二)精心策划运作各种校园招聘活动。每年4月份、12月份举办校园招聘月活动。同时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来校召开信息发布会和专场招聘会,提高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的质量和签约率。各二级学院要发挥自身优势,根据毕业生集中回校的时间,按毕业生的人数(200人以下、201至400人、401人以上)每年至少要主办专场宣讲招聘会3、6、9场,中小型专业性强的双选会1、2、3场。

(三)充分发挥校友会与广大校友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通过知名校友的成功经验,不仅使毕业生自觉接受就业教育,也能拓宽毕业生的就业选择。

(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点建设领域,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主动与区域内政府、行业、企业对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开拓挖掘就业岗位资源;发挥服务业最大的就业容纳器作用,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到基层就业。

(五)武保处、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咨询等活动,对毕业生开展广泛宣传动员,鼓励投身军营,服务国家项目就业。

三、推动双创升级,着力促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等要整合资源,加强协同,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落实完善创新创业政策,提供创业场地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扶持学生自主创业;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继续为在校生举办网创项目、SIYB创业项目专题培训;聘请行业专家、创业校友等担任导师,通过举办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运营、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四、强化服务内涵,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云就业平台,将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就业政策、就业流程等信息,推送至学生手机APP客户端,或利用微博、微信、QQ、短信等方式将就业信息发送给毕业生,提高信息推送效率,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二)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要充分发挥就业指导教研室的作用,在较短时间内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组建就业指导讲师团,担负全校性的专题就业讲座。学校支持实现大一新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大二和大三学生开设《就业和创业教育》课程,大四毕业生开设《就业政策与求职技巧》课程的就业指导整体规划。

(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工处、各二级学院要继续做好求职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培训,建立全员参与的“一对一”帮扶机制。要准确建立求职困难毕业生档案了解掌握求职困难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职业或心理辅导、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

(四)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研究,准时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并及时对社会公布。深入分析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继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追踪调研,探讨新形势下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效途径,为我校修订人才培养计划和加强就业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就业信息,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执行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五、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一)完善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把就业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考核二级学院和班子成员的重要指标。对就业数据上报弄虚作假的,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年终就业工作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就业率相对较低的专业,提供给学校参考,建议核减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积极实施学校制定的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将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使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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