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南省文化产业年产值达到1090亿元,实现增加值53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5.1%。按经济学界通行计算方法,产业增加值占到GDP的5%即为支柱产业,跨入千亿产业阵营的文化产业名副其实地成为湖南省支柱产业。
湖南先后孕育出了“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演艺湘军”等蜚声海内外的文化产业方阵,用一连串“湘字号”文化品牌打造了“湖南文化现象”。特别是2006年11月召开的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文化产业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2006年到2010年,湖南文化产业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出达1868.49亿元,增加值达827.56亿元,占GDP比重5.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 (湖南日报记者 李国斌)
■权威评说:
欧阳友权(中南大学中国文化产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
文化既是国家的凝聚力、民族的向心力、事业的创造力,也是经济的驱动力、支撑力,是发展经济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文化强省战略的稳步实施,文化产业已成为目前湖南最活跃、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之一。
2008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大关,标志湖南文化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后,其产业效益、产业带动和示范效应等作用日益明显。文化产业新的支柱的形成,不仅为湖南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而且在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居民消费、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都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文化湖南”正成为推动“两型湖南”建设的强劲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