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希望各班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切实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美术系贫困生档案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贫困学生的资格认定与人员审查工作。
组长: 邹少灵 李小林
副组长:陆序彦 王东光 谢雅强
组员: 聂恒 李兰 肖霄 陈天佑 张晶露、蒋全顺、钟霖汐及美术系所有班主任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2档。一般贫困是指其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生活基本费用;特殊困难是指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收入在政府认定的贫困线以下。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学生提交今年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该表须有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无今年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该学生不得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班上组织集体民主评议,按45%-50%的名额进行投票选举产生贫困生名单,特困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贫困生总人数的10%。特困生从贫困生中产生。
4、系部审查及公示。
七、各班建立贫困生档案,纸质材料于2015年9月22日之前上交204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237195150@qq.com,过期不予受理。文档采用统一的Excel表格式样《开云(中国)贫困生摸底登记表》(请从学工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纸质文档需全体班干部、制表人签字。
八、学生办公室整理、审核后,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录入贫困生档案库。
开云(中国)美术系
2015年9月15日
附:所需材料:
1. 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 今年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该表须有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交原件,复印件学生本人留存。)
3. 《开云(中国)贫困生摸底登记表》纸质打印稿,需班主任、全体班干部亲笔签署意见。
4. 《开云(中国)贫困生摸底登记表》电子文档。电子稿发至邮箱237195150@qq.com
各班交材料的日期: 2015年9月22日
《开云(中国)贫困生摸底登记表》填写说明:
1.“年级/班级”栏,以“201*级* *班”的格式填写。如:2011级艺术设计1班。
2. “籍贯”应填写出生地。
3.“出生年月”栏,以“19* *年**月”的格式填写。如:1990年1月。
4.“经济来源”栏,可填写:务农、打工等。
5.“家庭人均年收入”栏,因注意: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年总收入÷家庭人数。
6.“个人特殊情况”栏,可选:
(1)孤儿(2)单亲家庭(3)城乡低保户(4)烈士子女(5)优抚家庭子女(6)残疾学生(7)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学生(8)家庭其他情况等。
填写时只需在表格里填入相应情况的序号。如:单亲家庭的填写。
7.“特困/一般贫困”栏,按评选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