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印发〈2016年度本科院校和厅委直属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教纪通〔2016〕2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我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考核总结(以下简称总结)工作安排如下,请按本通知做好有关工作。
一、充分认识报告和总结的重大意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的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每位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不可敷衍了事。
二、各单位、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总结。自查总结的内容包括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基础工作主要是日常工作、交办任务、自身建设、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是“雁过拔毛式”问题腐败专项整治、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有什么特色工作和突出成绩。
三、关于2016年度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请省管干部和现任中层干部填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表》(见附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为必填栏目,报告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报告重点内容为:1.在作风建设中,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基本情况,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本人做得怎么样,抓得怎么样?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照要求,对照检查,本人做得怎么样,抓得怎么样?3.参加“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学习《准则》《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及其心得体会等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和参加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的完成情况;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5.本人需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要求由本人实事求是,具体实在地撰写,不得由他人代劳,省管干部的报告篇幅在3000字以内。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工作由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填写的内容,要求所在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把关审查,审查属实后盖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公章。省管干部填写一式二份,由党委审查后,报省廉政办。
五、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学校中层干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表》及各单位、各部门、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总结报告,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系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2016年12月23日前送校纪委(办公楼501室)。迟交或缺交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校纪发〔2016〕3号)执行。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办公室
开云(中国)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附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