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教材资助出版试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7-17 点击数: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学校教材建设,鼓励和资助优秀教材和紧缺教材的出版,同时为了确保资助效益,有效使用教材建设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资助对象

(一)凡获校级教材优秀奖的自编教材(讲义)、获省级及以上的教材优秀奖的修订版教材。

(二)经专家审定,属校内新开课程且国内外尚无出版的教材;或在内容、体系上有创新、并得到有关专家肯定的新教材。

(三)省级及以上规划出版的教材。

以上资助出版的教材必须是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的教材。

二、资助额度

(一)经专家审定,属校内新开必修课程且国内外尚无出版的教材,资助5万元。

(二)经专家审定,属校内新开选修课程且国内外尚无出版的教材,资助3万元。

(三)在内容、体系上有创新、并得到有关专家肯定的新教材,资助2万元。

(四)获校级教材优秀奖的自编教材(讲义)修订出版,资助1.5万元。

(五)获省级及以上的教材优秀奖的修订版教材,资助1万元。

(六)省级及以上规划出版的教材,资助11.5万元。

三、资助立项教材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资助立项分为规划立项和应急立项。规划立项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进行;应急立项为教学急需,可随时报批。

(二)提出资助立项的编译者,均需填写《教材建设资金资助出版申请表》,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三)经系(部)教材建设工作分委员会提出评议意见后,教务处组织23名同行专家对教材质量进行评审(校内专家至多1名),然后将《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教材建设资金资助出版申请表》报校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

(四)校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资助立项教材。

四、立项申请者的责任

(一)资助立项的教材应按照《教材建设资金资助出版申请表》的出版计划,如期编写出版。

(二)因申请者的原因造成计划拖延,学校将取消该项资助经费,并对申请者所在系()实行暂停教材资助立项申报资格1年的处罚。

(三)教材出版后主编(或第一编者)应与资助立项申请人姓名一致,否则取消资助经费。

五、其它

(一)凡资助出版的教材,应在封面注明开云(中国)教材建设资金资助。教材出版后,应向教务处、图书馆各提供3本样书。

(二)立项资助教材出版应选择声誉较高的省级及以上出版社。


教材建设资金资助出版申请表

编号:

教材名称

教材类别

新编

修订

申请人(主编)信息

姓名

所在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参编人信息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编写进度

出版单位

交稿时间

出版时间

教材使用对象

经费使用说明

系部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分委员会

评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学校教材建设

工作指导委员会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

教材名称

主编姓名

工作单位

参编姓名

工作单位

出版单位及出版时间

评审意见

评审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填表日期

说明:1.本表由各系(部)聘请的专家填写;

2.请依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励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思想水平、教学水平、科学水平、文图水平等方面对教材作出全面公正的评价;

3.评审意见不与作者见面;

4.请用黑色钢笔填写,如不敷填写,请另附页。

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学院路422号   邮政编码: 417000 联系电话: 0738-8326774(传真)  联系邮箱:7726126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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