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非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 2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非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1、坚持对岗申报的原则。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与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相符合,在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双肩挑”人员除外)原则上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2、坚持宏观调控的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各系列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超过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系列、学科专业,按院政发[2012] 49号执行。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历、学位和科研条件(申报材料的时效性截至2014年6月30日),按照《开云(中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院政发[2012] 49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按原来学校有关文件进行推荐申报,其中初评推荐比例采用只入不舍的方式计算。对于考评结合的申报人员:在相应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如果此类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未超过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在空岗职数范围内,只要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直接推荐上报。
四、申报各系列职称材料要求
1、在职称申报材料中,有关科研论文、科研课题、科研获奖的情况,请申报者带原件到科研处审核,并签字、盖章;涉及到的其他情况,请带原件到人事处审核,并签字、盖章。
2、各系列所需材料要求按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一)。所有表格请到附件二中下载。
五、申报时间安排:
1、科研处、审核材料;档案馆复印年度考核表;人事处办理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签字盖章时间:2014年6月24日—6月27日(其中继续教育登记证于6月27日前交人事处)。
2、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时间:7月7日-7月8日;同时到学校财务处缴纳评审费。
六、职称申报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 74号)文件的规定:申报正、副高级职称420元/人,中级230元/人。所有费用均应在报送材料前一次交清,并凭缴费收据到人事处(先到人事处开缴费条)送交材料。对基本条件、科研等方面达不到文件规定要求的,请不要缴费,否则职改办不负责退费事宜,职改办也一概拒收相关材料。
附件一:非教师系列材料要求.doc
附件二:非教师系列职称表格.rar
开云(中国)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