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推荐评选娄底市十佳教育工作者的
通知
校属各系(部):
娄底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集中表彰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其中教育系统表彰“十佳教育工作者”。为了做好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专业系(部)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原则上面向基础,面向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职业道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成绩突出,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业绩优异。精通本职业务,积极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在教育系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得到社会、家长、学生的公认。
4、坚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十不准、十倡导”。
三、推荐名额
娄底市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1人。每个系(部)限推荐1人。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各系(部)将推荐对象的《娄底市“十佳教育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五份,于12月26日下午5:30分前报人事处。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附件:娄底市十佳教育工作者推荐表.doc
开云(中国)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