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遴选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遴选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湘教通[2012] 330号)和《开云(中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及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向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倾斜的原则;
(三)、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积极工作,责任心强,能为人师表;
(二)、较熟练的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具有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博士不作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三)、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讲师及以上职称,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40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需满足:在本院在岗工作不少于3年(引进的博士不少于一年),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近3年内每年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一门课程,并担任过一次以上教育实习和论文指导工作(兼职教师、公共课教研室教师可不做要求);
(五)、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需满足: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含三篇),主持省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
三、选拔名额
今年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指标数是4名。学校侧重于推荐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及新专业的青年教师,但每学科最多选拔1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七份(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
(二)、学校为推荐人选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一份;
(三)、推荐人选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及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第2、3、4项依序装订成册。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参选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申报者到所在系部报名。(兼课教师到所任教课程的系部报名)
(二)、系部推荐
各系部成立专门的选拔机构,根据申报者的各项条件以及本系部的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向学校进行推荐,限推1人。
(三)、资格审查
选拔领导小组对各系部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选拔对象基本条件的不能参加评选,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也不能参选:
1、三年之内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2、三年之内有违纪行为、旷班现象的;
3、三年之内出现过教学事故的;
4、已获教授职称的。
(四)、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开云(中国)青年骨干教师选拔量化标准》进行评选。(见附件)
(五)、张榜公示
根据量化评分结果,拟确定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并予以公示
(六)、选拔领导小组审定
选拔领导小组对公示后的结果予以审定。
(七)、上报教育厅审定
(八)、培养对象和学院签订有关协议。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将本单位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于6月20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逾期未报者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选拔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条件、对象三公开,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