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处室、系部、研究所:
为了做好我院教职工申报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工作,现转发湘人发[2007]58号文件《关于做好2007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请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申报,申报者请将文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在2007年6月10日前报人事处。
人 事 处
2007年5月17日
关于做好2007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发[2004]57号)要求,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07年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工程”人选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含中央在湘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选拔的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领域,特别是优势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具体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具体条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有重大学术影响,年龄在50岁左右(其中4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下同)。
2、第二层次人选具体条件: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有较大学术影,年龄在45岁以下。
3、第三层次人选具体条件: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有较为突出的开云手机官方网站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年龄在45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的占60%以上)。
三、选拔数量与程序
(一)推荐“工程”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要按照《湖南省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湘人发[2004]1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市属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初步评选,经市州委、市州政府批准后,报省人事厅。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其主管部门初步评选后,报省人事厅。
(三)今年共选拔“工程”人选450名左右(其中一层次人选3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7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350名左右)。为保证申报人选质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省人事厅的候选人一般不超过20人(重点大学不超过40人)。
(四)“工程”人选推荐工作要与各地区、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所推荐的人选要突出重点,体现本地区、本部门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
(五)首批已入选本“工程”二、三层次的人选,可继续往上一层次申报。已经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不再参加选拔。
四、推荐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选必须提交的材料(表格须附电子文档)
1、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
2、《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3份(见附件1,表格可以从湖南人事编制网站:www.hnrst.gov.cn下载),每份用胶固定装订线。
3、《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必须用Excel制作),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4、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文等附加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
(二)人选推荐材料务必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219305 2219390
附件:1、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
2、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