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为了做好2018年度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工作,根据我校《开云(中国)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校政发〔2017〕4号)文件精神和本年度各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分配的下企业锻炼的计划,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年度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8年6月25日前报人事处(312室教师发展中心)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报名。各教学院(部)教师根据所在单位年度具体计划,向所在学院提出锻炼申请,并填写《开云(中国)教师校外实践锻炼申请表》(主要包括:锻炼单位、锻炼岗位、锻炼时间、锻炼任务、实施路径、预期效果等),报所在教学院(部)。
2.院(部)初审。由各教学院(部)对教师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即对计划数量、锻炼单位、锻炼岗位、锻炼时间、锻炼形式、锻炼任务、实施路径、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初步确定锻炼名单,并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确定名单。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收到各个教学院(部)初步名单及有关材料后,会同教务处和校地校企合作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正式公布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校外实践锻炼期间,不得在学校担任教学任务。
2.校外实践锻炼期间,不得假借项目合作的名义,在企事业单位仅仅挂名而没有实质性参与企事业工作。
3.总结材料中需要附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照片3-5张,含企事业单位领导或合作指导专家、合作团队或一线工作等照片。
开云(中国)人事处
2018.6.19
附件:2017年开云(中国)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