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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12:19  

各单位:

做好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范围

符合《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中的ABCD类人才条件的,可申报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全职引进的人才每年须在娄工作9个月以上,柔性引进的人才每年须在娄工作3个月以上)或有实质性项目合作、创业投资入股,并已在娄底市工作一年以上。

二、申报方式

符合资格人员认真填写《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1、2)。各单位对有关资料和原件进行核实把关,所在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表》中的申报单位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填写《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对符合E类条件的,填报进《娄底市战略后备人才(E类)信息汇总表》(附件4,作为后备人才列入目录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各单位6月11日下班前集中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312室),并发送附件3、附件4至邮箱411184578@qq.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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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5关于开展娄底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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